一、无效婚姻解除财产如何分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双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四、无效婚姻共同债务,债权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债权、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
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二、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只要是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离婚法律咨询律师解答:谁可以提出解除无效婚姻?根据《婚姻法》规定:
(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网友咨询:我这种情况是不是无效婚姻?
我妻子离家走了,一直没有联系到她,我与她08年登记结婚时她与她前夫并没有离婚,直到去年她与她前夫才离婚。今年年初她离家出走了,一直没有与我联系我也去找过她可是没有找到,我们没有孩子。我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如果不可以我应该怎么离婚? 可是我去法院他们说我不符合无效婚姻不予立案。
婚姻帮律师解答:
1.你们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属于有效婚姻,你应该起诉要求离婚。
2.你妻子离家出走,你们分居2年以上的,你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小编结语: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希望本文中无效婚姻解除财产如何处理,无效婚姻怎么解除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无效婚姻解除财产如何处理,无效婚姻怎么解除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无效婚姻怎么解除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