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违反婚姻的实质要件的,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以及未达到法定婚龄等情形;
(二)违反结婚程序要件的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即在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下,是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在以重婚以外的其它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下,只能是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当收缴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并将已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即可以在婚姻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在一方当事人死亡后一年内提出,此处的一年为除斥期间,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可以确认宣告。但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申请宣告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二、隐瞒病史法院能不能判婚姻无效?
【基本案情】
刘女士与朱先生经人介绍相识,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后便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朱先生经常莫名奇妙地打骂刘女士,共同生活期间,刘女士了解发现,朱先生18岁时就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至今没有治愈。刘女士觉得上当受骗十分气愤,但在家人的劝说下没有提出离婚。2012年3月份,夫妻俩有了儿子。孩子的出生虽然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欢乐,但朱先生频频发病打骂妻子,加上婆媳关系不和,刘女士越来越难以忍受。今年2月,刘女士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先生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他和刘女士的婚姻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依法应宣告婚姻无效。朱先生是精神病人,没有能力独立生活,不具备抚养儿子的条件,因此儿子由刘女士抚养为宜。法院告知刘女士应更改诉讼请求为确认婚姻无效,但韦女士坚持己见要求离婚。
【判决结果】
朱先生与刘女士的婚姻无效;驳回刘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儿子由刘女士抚养并负担全部费用。
【评析】
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因此法院分别制作了2份判决书。
网友咨询:女方婚前隐瞒有精神分裂,这种欺骗男方的基础上建立的婚姻,可以申请无效婚姻吗?
女方婚前隐瞒有精神分裂,一直背着男方偷偷吃药,婚后不到一月男方发现行为异常,在带其去医院检查的路上女方无故殴打他人致人受伤住院,请问这种欺骗男方的基础上建立的婚姻可以申请无效婚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有难度,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小编结语: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性质属于非讼案件,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适用特别程序更为恰当。无效婚姻属于违法婚姻,具有社会危害性。希望本文中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隐瞒病史法院能不能判婚姻无效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隐瞒病史法院能不能判婚姻无效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