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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协议的案例分析以及婚前协议的好处

核心提示:婚前协议往往会减少爱情的浪漫情调,甚至在婚礼之前就给双方带来矛盾与不愉快。但如果这是你的第二次婚姻,并且你的经济状况很稳定,那么你就可以考虑婚前协议。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前协议的案例分析以及婚前协议的好处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案情回放】

2000年,时年46岁的李先生与32岁的徐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7年5月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再婚前,李先生曾与徐女士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书,约定双方婚前各自的房屋和车辆归各自所有。婚后,双方由于在处理家庭问题上逐渐产生矛盾,以致夫妻感情越来越谈漠。2011年3月,徐女士曾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又和解撤诉。事后,双方紧张的夫妻关系并未好转,2012年1月,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徐女士离婚,在法官的调解下,李先生与徐女士解除了婚姻关系。

2012年10月,李先生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徐女士向其借款2万元至今未归还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同时,在法庭上陈述,出借的2万元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应当归还。并提交了借条、婚前协议书、民事调解书等证据。

针对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徐女士则辩称,此借条确实是其所写,当时借款是为了装修其拆迁安置的房子。然而,此借款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认为这笔借款是不用归还的。

【以案说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的规定,尽管形式上为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但实际上所借款仍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李先生与徐女士在婚前虽签订有婚前协议书,约定了婚前各自的房屋和车辆归各自所有,但并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处分,因此,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按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李先生与徐女士之间的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推定为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生活收入状况等因素,确定由徐女士归还李先生1万元。对李先生要求徐女士归还借款2万元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难以支持。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签订婚前协议的好处

在提出婚姻协议之后,或许两个人觉得有点尴尬,少了份浪漫的气息和相互的信任。但尝过昂贵的律师费、繁琐的程序所带来的烦恼的经验者,都明白婚姻协议的好处。

1、对第一次结婚的夫妻来说,决定财政财产与其它资金的分配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但婚姻协议不可能包括所有的方方面面,只能涉及到最基本的层面。

2、另外一个可能是双方可以放弃对方的经济资助,可以自己积累个人的财富,追求自己的事业。因为如果婚姻失败的话,双方可以只对自己负责。

婚后、婚前协议都有助于离婚的程序,也是有助于维持婚姻家庭的纽带,甚至有可能挽回婚姻。当然,协议也可以在婚礼举行后的任何一个时间签署。在计划婚前协议之前,要好好考虑它的后果。

网友咨询:婚前协议的作用?

具有哪些法律效应?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如何定: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再次,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财产协议。

从法律的角度讲,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方当事人对该协议的真实性等问题的质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又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同时法院也更倾向于接受经公证的法律文书,所以从增强协议公信力的角度讲,专业人士建议最好将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

小编结语:记住,婚姻协议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其实不是对对方的不信任,而是更需要双方的信任,这是为你们两个人好。如果你想向对方提出婚姻协议,你觉得有必要,那么你可以大胆地提。关于婚前协议的案例分析以及婚前协议的好处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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