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婚姻法院如何判?
【案情简介】
我与他人发生一夜情后,就怀上了孩子,我为了体面的生下孩子,准备找个人结婚,2006年3月,经人介绍我认识了崔某,并向崔某告知了自己怀孕的事实,并和他签订了一份有偿雇佣登记结婚协议,协议约定: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一年后撤销结婚登记;2、领取结婚证后双方终生无夫妻关系,男方和女方所生子女无父子关系;3、领取结婚证后一次性给付崔某佣金5000元。协议签订当日,我就和崔某到镇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我并给付了崔某5000元佣金。在结婚期间,我和崔某没有同居生活,2007年年底,我顺利生下一个女婴,2008年3月,我按照协议书的约定通知崔某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是遭到崔某拒绝,经协商无效,我只好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我与崔某的婚姻关系无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我,这种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请问,人民法院可以用简易程序审理我的案子吗?我的诉讼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你和崔某之间形成了有效的夫妻关系 尽管你和崔某的登记结婚并不是真实的两性结合,但是这并不影响婚姻登记的效力,因为结婚登记的目的法律是不干预的,只要不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就可以了,你们已经达到结婚年龄,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所以只要你们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二)你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其中包括“(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从你的描述中可知,本案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
所以你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小亮与小萍本是姨表兄妹,却隐瞒关系登记结婚。5年后,两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小萍要离婚,并起诉到法院。最终,法院宣判小萍与小亮的婚姻无效。
隐瞒关系去登记结婚
小亮与小萍系姨表兄妹,两人从小在一起长大。
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的感情发生了微妙变化,开始相爱。2010年,两人向各自的父母提出结婚的想法,糊涂的长辈竟同意了这门亲事。
2006年3月19日,小亮、小萍备齐材料,办理登记手续,他们在“三代有否亲属关系”一栏中均填写了“无”。就这样,两人以欺骗的手段,轻易获得了结婚证书。
婚后,两人生育一男孩。然而,婚后的日子并不像他们想像的那样甜蜜,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感情逐渐出现裂痕。小萍要求与小亮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但被小亮拒绝了。
小亮不愿意离婚,小萍只好到法院起诉。法院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两人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应该再考虑考虑,尽量继续在一起生活。但小萍坚持离婚,并告诉法院工作人员,她和小亮是表兄妹关系,婚姻是无效的。
颍上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小萍与被告小亮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表兄妹关系,该婚姻无效。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子,享有婚生子女同等权利,该男孩应继续随被告小亮生活,对孩子的教育成长更有利。小萍应每月负担抚养费200元,直到男孩年满十八周岁;小萍对孩子享有探望权,被告小亮应予以协助。
网友咨询:近亲结婚是不是属于无效婚姻?有结婚证还算无效婚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近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无效
小编结语:婚姻法规定,结婚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希望本文中无效婚姻法院如何判,无效婚姻怎么解除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无效婚姻法院如何判,无效婚姻怎么解除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无效婚姻怎么解除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