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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夫妻离婚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核心提示: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应该怎么确定?每个月应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呢?小编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怎么判孩子?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实践中,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网友咨询: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他在办理离婚时与前妻签了子女抚养协议,前妻提出要求他提供抚养费到子女25岁,他也同意了,他与前妻生的小孩现已满18岁,现在我的朋友再次结婚,又有了一个小孩,生活有了很大压力,他与前妻商量抚养费的问题,前妻不同意,一定要他支付抚养费到子女25岁,但法律规定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他又与前妻离婚时签了协议,请问,他必须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到25岁吗?法律上有规定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我们不能对《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抚养的规定做机械的理解。法律对抚养的规定本意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及无劳动能力人的合法权利,所以规定了男女双方离婚,对子女均有抚养的义务,不随子女生活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子女抚养费。为什么高院的解释一般支付到18周岁呢?因为18周岁的公民就有了完全行为能力,应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作为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独立生活,处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他再要求父母抚养是不会受到法院的支持的。 2、子女即便成年达到18周岁,如果不是由于子女本身的客观原因造成其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生活来源,例如精神病人、残疾人等,作为父母仍然有抚养照顾他的义务。 3、离婚协议的约定问题。男方和女方离婚时约定给付抚养费至子女25岁,这个抚养费是支付给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女方只是代管人。男方愿意支付,女方同意收取,没有什么违反法律的地方。但是男方现在由于子女已经成年不愿意支付了,我觉得也不违反法律的实质精神。需要注意的是:一、如果该协议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由于该协议没有强制执行效力,所以男方可以终止履行给付义务。等待女方或者子女诉讼。如果女方或者子女起诉时,子女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没有劳动能力,那么男方是要败诉的。二、如果该协议系法院的生效的调解书,那么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女方据此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男方这时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减免抚养费的给付,前提是有法定的理由如子女已经独立生活而男方生活困难支付能力欠缺等等。

小编结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及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抚养费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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