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军人骗婚,法院怎么判?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利用伪造的军人身份与多名女性交往,获得对方信任后,编造各种谎言骗取被害人钱财,王某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男,32岁,山西河曲县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于2010年夏天来包头市打工。2012年到2015年期间,他利用微信、QQ等聊天工具,在网上结识张某、赵某、李某等多名女性,并在征婚网站上发布多条虚假身份的征婚消息。
在与被害人见面后,王某谎称自己叫汪洋,是部队少校军官,父母都是部队军人,妹妹是部队文工团的,因前女友在执行任务时牺牲,需要照顾前女友的父母,故其一直没有结婚,并且让被害人看自己伪造的军官证件。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他伪造了物业收费单、医院住院证明,谎称自己在部队的住房需要缴纳物业费,并编造战友去世需要探望家属等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10余万元。随后,他又谎称自己得了胃癌,妹夫生重病住院,继续行骗。被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王某招摇撞骗的行径被当场查获。
法院查理后认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假冒军人的身份,并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应从重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二、骗婚怎么处理?
婚姻本是庄严而神圣的,但偏偏有人以介绍婚姻为由实施诈骗图财牟利。近日,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摩的司机易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13年某一天,摩的司机易某认识了卖淫女刘某,之后多次接送刘某往返卖淫地点。随着二人渐渐地相熟,便商议合伙以介绍对象订婚为由骗取钱财。2014年3月2日,易某即以帮被害人周某介绍对象为名,伙同刘某前往被害人周某家中见面,骗取周家见面礼1200元和介绍费200元。3月7日,易某伙同刘某以“定事”为名再次来到被害人周某家中,骗取周家礼金26000元及见面礼1200元,随后二人将上述28600元现金平分。
此后,被害人周某多次提出与刘某去办结婚证,但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并随后外逃,而摩的司机易某也在此时不知所踪。3月24日,被害人周某在无法找到易某和刘某下落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易某被警方抓获(刘某至今仍在潜逃),当场缴获赃款14300元,易某对伙同卖淫女刘某骗婚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4年7月,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易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由,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22日,易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网友咨询:结婚两个月,我想离婚了但是他家里就要告我骗婚,我该怎么办?
结婚两个月了,实在是没有感情,婆婆天天叨叨使我有一种逆反心理,不想回家,他们现在要告我骗婚,我想知道骗婚的罪名一旦成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婚姻帮律师解答:
据你所述,谈不上骗婚,就离婚问题可向法院起诉。
小编结语: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希望本文中冒充军人骗婚怎么判,骗婚怎么处理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冒充军人骗婚怎么判,骗婚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冒充军人骗婚怎么判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