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只有结婚同居是合法和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非婚同居则是违法得不到法律保护。不管是结婚同居还是非法同居均存在一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但现实是很多夫妻都不清楚同居的界定范围,关于同居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针对男女同居问题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做了相应的处理原则和相应的法律规定。
一、同居的概念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刑法的规定,同居的法律关系分两种情况:
1、和无配偶者同居。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见,凡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无论是否生育子女,均不构成事实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可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割财产的诉讼,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可见,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双方均不受婚姻法的约束,也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双方分手可以不办理任何手续。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名知他人有配偶而同居的,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重婚,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我们主要指那些包二奶的情况。
二、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
1、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诉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居关系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其对自己生活状态的一种选择,婚姻法虽然不鼓励,但也并未明文禁止。所以,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
2、当事人请求解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是被修改后的婚姻法所明文禁止的行为。这种同居关系,与一般未婚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请求解除此类同居关系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依法解除。
3、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4、对事实婚姻,人民法院应将它与合法婚姻关系一样对待。构成事实婚姻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这是指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截止日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件,但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认定为事实婚姻。
三、非法同居有什么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网友咨询一: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和一个有妇之夫同居,朋友开了家饭店。情人去世。他的妻子要朋友把饭店交出来,朋友能保住这家饭店吗?他们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的朋友与其情人之间的同居是非法的。他们同居期间若有共同财产,只能按民法上的按份共有处理;其情人的一切财产都属于他与其合法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你朋友的情人曾明确表示将饭店的投资赠与你的朋友了,这种赠与也是不合法的和无效的。你的朋友开的饭店如果是她与其情人共同投资的,她又一直在经营该饭店,那该饭店属于他们共同所有;你的朋友与其情人按份共有处理该饭店的财产。
网友咨询二:非法同居的财产继承问题?
我父亲丧偶,现在和一女的非法同居,如果以后分手的话,存在一些什么问题的赔偿,现在家里的所有权还在我父亲手上,会不会以后对我们的财产有什么纠纷?
婚姻帮律师解答:
非法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所说的财产是同居之前的财产,如果他们没有子女,应对你没有影响。
网友咨询三:关于非法同居财产问题纠纷
非法同居期间男方为女方花费的钱,在两人分手之后,男方要求返还,女方需不需要返还?女方可不可以向男方要青春损失费?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此等费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要求对方清偿,青春损失费难以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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