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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军人骗婚 法院怎么判?骗婚法院如何判?

核心提示: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关于冒充军人骗婚法院怎么判,骗婚法院如何判的知识您了解多少?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你整理推荐了有关冒充军人骗婚法院怎么判,骗婚法院如何判的相关内容。更多骗婚法院如何判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冒充军人骗婚,法院怎么判?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利用伪造的军人身份与多名女性交往,获得对方信任后,编造各种谎言骗取被害人钱财,王某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男,32岁,山西河曲县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于2010年夏天来包头市打工。2012年到2015年期间,他利用微信、QQ等聊天工具,在网上结识张某、赵某、李某等多名女性,并在征婚网站上发布多条虚假身份的征婚消息。

在与被害人见面后,王某谎称自己叫汪洋,是部队少校军官,父母都是部队军人,妹妹是部队文工团的,因前女友在执行任务时牺牲,需要照顾前女友的父母,故其一直没有结婚,并且让被害人看自己伪造的军官证件。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他伪造了物业收费单、医院住院证明,谎称自己在部队的住房需要缴纳物业费,并编造战友去世需要探望家属等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10余万元。随后,他又谎称自己得了胃癌,妹夫生重病住院,继续行骗。被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王某招摇撞骗的行径被当场查获。

法院查理后认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假冒军人的身份,并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应从重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二、骗婚法院如何判?

8年前,大龄青年唐某某与外来妹“阿梅”一见钟情,两人很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可婚后没几天,“阿梅”突然不辞而别。苦等“阿梅”没有音信,唐某某不得不到江油市法院起诉离婚。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因“阿梅”身份造假,法院无法立案。

今年4月,唐某某再次走进法院打起行政官司。8月4日,四川江油市法院判决撤销江油市民政局8年前为唐某某和“阿梅”办理结婚证的行为,唐某某终于获得“自由身”。

婚后七年 方知妻子是“冒牌货”

唐某某,生于1975年,江油市九岭镇农民。2007年11月初,经人介绍,他与自称来自西昌市的“阿梅”(化名)相识。不到半个月,唐某某按女方要求,为其娘家兑现了大额“辛苦费”后,两人便走进江油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没过几天,正当唐某某沉醉于新婚蜜月中时,新娘“阿梅”却不知去向了。

几年来,唐某某到处寻访,始终不见“阿梅”的下落。2014年6月,唐某某只好到江油市法院起诉与“阿梅”离婚。经法院调查,唐某某才如梦方醒。“7年前跟他结婚的女子并非“阿梅”,只是冒用了“阿梅”的身份信息,至于她的真实身份,无从得知。而真实的阿梅生于1987年,常住西昌市,她从未到过江油,更不可能与唐某某办理结婚登记。而且,阿梅已于2012年9月20日与当地村民张某某结婚。因此,法院裁定唐某某起诉离婚因无明确被告,不予立案。

男子状告民政局求“单身”

“既然这个‘阿梅’是假冒别人的身份,那当初民政局为啥要为我们办理结婚证呢?”今年4月28日,唐某某不服江油市民政局8年前为自己和“阿梅”办理结婚登记的行政行为,向江油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江油市民政局办理的婚姻登记的行政行为。

7月31日,法院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江油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辩称:2007年11月13日,原告唐某某和自称“阿梅”的女子前往该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两人均按要求规定,提交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自愿签了《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承诺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婚姻登记处审查认为,两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遂分别给两人颁发了结婚证。

民政局认为,自己不是公安机关,对结婚的条件只作程序性审查,不作实质性审查,而且法律也未要求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作实质性审查。因此,民政局也是依法履行办证职责,其行政行为并无任何过错。

法院判决撤销“结婚登记”

该案主审周法官认为:被告江油市民政局在受理原告唐某某与自称“阿梅”的女子婚姻登记申请后,在审查两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过程中,由于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未发现“阿梅”的身份信息系虚假冒用,因而作出了错误的结婚登记行政行为。被告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无过错。原告唐某某在没有完全了解“阿梅”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草率与对方登记结婚,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认定“阿梅”与原告符合结婚条件,并作出结婚登记的主要证据不足,该行政行为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8月4日,江油市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撤销江油市民政局于2007年11月13日对原告唐某某和“阿梅”作出的结婚登记行政行为。原、被告双方收到判决书后,均未提出上诉。

网友咨询:结婚两个月,我想离婚了但是他家里就要告我骗婚,我该怎么办?

结婚两个月了,实在是没有感情,婆婆天天叨叨使我有一种逆反心理,不想回家,他们现在要告我骗婚,我想知道骗婚的罪名一旦成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婚姻帮律师解答:

据你所述,谈不上骗婚,就离婚问题可向法院起诉。

小编结语:在社会实践中,存在着许多骗婚的现象,这些骗婚的行为法院怎么处理呢?希望本文中冒充军人骗婚法院怎么判,骗婚法院如何判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冒充军人骗婚法院怎么判,骗婚法院如何判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骗婚法院如何判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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