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80后的“婚前协议书”
一位80后的女子告诉我,明年年初她就要披上婚纱走进结婚的礼堂。在这之前,她草拟了一份“婚前协议书”给男朋友签字。她说,有了这个协议书,婚后许多问题都可以参照这个来执行,省去了很多争执。
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份“婚前协议书”的内容:
“第一条:婚后只过两人世界,不与他人共住。因为每个人都自己的想法、生活方式及习惯。
第二条:老公不得向老婆说谎,不论大小事,不论说谎是善意或恶意,均不被接纳,绝不允许。
第三条:老公老婆共同外出工作,财产共同管理,家务也要共同承担,包括洗衣、煮饭、拖地及带小朋友等等。
第四条:不可服食违禁药物,不可摄入过量酒精,不可沉迷赌博,不可吸过量的烟,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包括合法或非法的),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有关场所经过或逗留,不得与老婆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
第五条:不可作出伤害妻子的行为,‘伤害’之定义以老婆的感觉为依据。
第六条:不可触犯任何刑法,不可违反婚前协议书的內容。
第七条:老公出门时需要向老婆告知,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老婆失去联络。任何借口,例如沒有帶电话、电话没电之类的原因,皆不被接纳。
最后,以上协议老公、老婆要共同遵守,老公该做的,老婆同样也要做到。”
看了这份“婚前协议书”,我仿佛看到了一位正沉醉在男友宠爱中的任性小娇娘,不由觉得挺好笑。特别是“‘伤害’之定义以老婆的感觉为依据”这句更是有点强词夺理。
她说:“你能不能给我的协议书提点意见啊,目前正处于修改阶段。”我问:“为什么要订啊?”她说:“想到了就订,因为这样婚后会省掉很多麻烦。再说我也觉得这样挺好玩的。”
我问:“你男朋友会同意吗?”“嘿嘿,我老公说我是霸王条款,呵。”“那他还没签字吧?”“之前他说会签字的,但看了之后,他说要再修改修改。” 我说:“这个协议书就是订了,到时也不一定做得到啊。”她说:“我就是想看看他是怎么想的。因为平时我有什么想法会直接跟他表达,但他不喜欢表达,我都不知他内心在想什么。”
当我跟一个80后男士提到此事时,他说,现在做男人真痛苦。女人凭什么嘛,等她经历过7年之痒后回头来看这协议书,恐怕会感到悲哀。
而一个80后女孩则表示她能够理解。她说:“有的男人结婚后就会变。当你变成他的老婆,他就再也不怕你跟别人跑了,所以也就不像以前那么关心你了。婚前那个好好男人不见了,婚前可能大事小事都女人说了算,婚后基本都他自己拿主意了,事办完了,才会和你说。所以女孩早点做些防备,订个协议也不是坏事。”
网上一查,原来类似五花八门“婚前协议”版本还挺多。据了解,喜欢订此类“婚前协议”的绝大多数是女性。她们认为协议能让婚姻更安全,心里更踏实,总以为“婚前协议”条款越多,规定得越细就越好。事实上,她们不知道条款越多,规定得越细,日后就越难以遵守,带给人的失望也就越大。
没结婚前,女性对婚姻总会有些不安全感。她们会在婚前考虑未来婚姻生活可能出现的种种麻烦,想着以“协议”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这“协议”给她们带来的到底是更多的安全感还是给婚姻埋下了一颗不信任的“炸弹”,谁也说不清。
网友咨询: 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请问在婚前双方签写协议,要求:1.甲方要是在婚姻中出轨要求赔偿乙方xx元。2.要求结婚后,甲方父母过户给甲方的房产同时加上乙方的名字。(备注:这两条协议中都未提及离婚!)这样是否是有效的协议?公证处是否能通过公证?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前协议书,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
至于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要看婚前协议书是约定什么的。婚前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约定的事项必须是合法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
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我国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协议内容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小编结语:事实上,要维持爱情婚姻的长久和家庭的稳定,最主要的还是男女双方的共同努力。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应该是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对婚姻和家庭有极大的责任感,而不是一纸简单的“婚前协议”。关于80后协议书以及协议书内容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