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首先,分居并不影响夫妻婚姻关系,在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存在的。夫妻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消灭,分居不会影响婚姻关系;其次,婚姻法没有规定说,分居期间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推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作出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出约定,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没有约定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分居期间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妻子结婚后,因工作需要造成两地分居。在分居期间,各自用本人的工资购买了家用电器及生活用品,各自名下还有存款。现因夫妻感情破裂,我拟提出离婚。请问律师:在分居期间,我与妻子各自用自己的工资所购买的家用电器、生活用品及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照准离婚财产将如何分配?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指出: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结合本案,若有证据证明你们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家用电器及其他生活用品和各自名下的存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一方。
二、分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既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诉讼分割。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既可以选择协议分割,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也可以选择诉讼分割,法院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不能予以分割。但是,夫妻可以协议分割。
网友咨询: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时能要求分割吗?
原、被告(日籍华人)于2001年在南京登记结婚,但是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双方主要财产是婚后被告购置的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产,登记于被告名下。现原告欲起诉离婚并分割该房产,被告同意离婚,但是不同意分房产给原告,认为房产是其个人收入所购,双方婚后实际并未共同生活,房产与原告没有任何关系,不应该进行分割。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婚姻登记后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男方在婚后用其婚后个人收入所得购置,那么此房产也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二、本案适用的是我国共同财产制的婚姻法。夫妻间也许分工不同,收入不同,但夫妻的劳务付出对家庭均有不同程度的贡献,夫妻缔结婚姻后对彼此均有照顾和扶养的义务,一方婚后收入应该按共同财产处理。
小编结语:大部分夫妻的分居期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同时,作为一个实践问题,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应当分割的财产有多少,当事人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应当分割的财产的数额,这当然不是简单的事情。更多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