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一、军人如何申请结婚?
军人结婚申请步骤如下:
1、首先在打算要结婚前让所在部队的那位向部队打结婚申请。
2、随后部队会给女方一张“结婚函调表”,各部队的此表格内容大致相同。姓名、年龄、籍贯、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本人成份、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政治关系、身体健康状况等。 此处的本人成份一般可填写:学生,职员,干部等。 工作单位处,如要办随军想拿补贴的话就直接填写无业。家庭成员及政治关系项目就填写你的家人和你的关系及其政治面貌,是党员就写党员,不是就写群众。表格背面还有类似以上的一项,一般填写自己比较亲近的堂表亲戚。
3、表格盖章,工作单位盖章处一般由你工作单位盖章,证明你是单身未婚女士,如在上面填写了无业的可拿到你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委托盖章。接下来还有三个章分别由你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处盖章。
4、家庭成员函调信,这个不是所有部队都需要,只是个别。部队会根据你家里成员人数分别出具函调信,如你家里成员是爸妈还有自己,那么部队会出具三份函调信,根据函调信上的内容用手写方式一人一份做回答。
格式如:函调信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XXXX部队政治处:
某某同志。。。。。。。。。。。。。。。。。。。。。。。。。。。。。。。。。。。。。。。。。。。。。。。。
X年X月X日
情况属实(工作单位或村委或街道盖章)情况属实(户口所在处盖章) 情况属实(户口所在派出所盖章)
5、婚检,男方一般到部队医院检查,女方到地方医院检查,将婚检报告交给部队。
6、除了个别部队可能还会再来一份结婚函调表,内容和前一份基本一致,多一个签字按手印。(这只是个别部队)
7、通过后部队会出具一份“婚姻状况证明”(只是针对部队成员),此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
8、一方拿“婚姻状况证明”和军官证或士官证,一方拿身份证和户口本,去部队所在民政局或去户口所在城市民政局领证即可。
二、军人结婚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3、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小编结语: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更多军人结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