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同居协议书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但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到法院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二、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案列
同居期间财产纠纷
案情:
李某某和张某某都是离异。双方经过熟人介绍相识,后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八年,没有共同子女。女方多次提出要求双方登记结婚,但男方总是找借口拒绝。
两人在一起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买了汽车,买了商品房,女方买了个门脸房。
后来双方因各种家庭问题产生矛盾,经常发生争吵,彼此感情不和,最后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认为女方的门脸房以及女方的汽车也是双方共同买的,要求女方给退出一半费用。女方不同意。于是男方多次到女方门脸房进行骚扰,导致女方生意惨淡。双方多次协商解决问题,无奈男方提出的要求越来越苛刻,女方难以满足男方提出的各种要求。而男方还是经常到女方的门脸房进行骚扰,女方多次报警,最后公安部门提醒女方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女方找到本本律师,寻求律师的帮助。本律师详细的给她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对这类那件的规定,使女方明白了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当事人与本律师建立了信任,她委托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纠纷。
本律师接受委托,通过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后,向法院提起讼诉。
在法庭上,驳斥了男方对女方财产的无力要求,
并且就双方同居期间女方对男方购买的车及商品房的出资,
提出要求男方返还的诉请。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切实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同居纠纷
我老婆和我生活了十年,有两个小孩子,她现在想再嫁,但是她家产什么都不要,我可以起诉她吗,用什么理由起诉她,我们没有结婚证,
婚姻帮律师解答:
要先起诉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法院判决小孩由你抚养,你老婆需支付抚养费。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解除同居协议书有效吗?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解除同居协议是有法律效益的。关于解除同居协议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