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财产纠纷如何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的规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还对审理无效婚姻案件的情况进一步予以明确。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和请求离婚的不同案件时,应当先对无效婚姻案件进行审理,而离婚案件的审理则应当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另外,司法解释规定,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分手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是游离在现行法律边缘上的,因而它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两人之间一旦发生变故,这种关系就会变得非常脆弱,而凸现出的法律问题,就有可能显得不近人情,难以让人接受。其中最突出的就表现在财产的分割上。
同居者分割财产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假若财产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其实,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
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
网友咨询:非法同居纠纷
我是替我弟弟咨询的。他和他对象两年前自愿没领结婚证办了场酒席然后就住在一起了。现在他们的孩子已经两岁半了,他们感情确实破裂了,想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但是女方不依不饶,几乎每天去男方父母家里大吵大闹,她要求要房子和孩子。房子是男方父母家里在他们同居前两年盖的,当时盖房子的钱还有我的一部分,他们同居之前一直是我们一家四口住;他们的孩子没吃过母乳,孩子母亲生完孩子后大概两三个月就上班了,也是由男方父母出钱给孩子买奶粉,孩子母亲的工资一直是她自己拿着,没向父母交孩子的抚养费,而且孩子几乎是在男方父母家里长大的。她现在坚持要房子和孩子,并且还诽谤我弟弟给别的女人买金戒指和同居,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打官司能否胜诉?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自行解除。如果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加以确认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归属。建议与律师面谈为宜,并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维护你哥哥及你家合法财产权益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同居财产纠纷如何起诉?同居分手财产怎样分割?”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同居财产纠纷的起诉方法。关于同居财产纠纷起诉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