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的构成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同居的构成要件:
1、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
2、未经结婚登记;
3、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4、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
同居的范围可概括为四种: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4、婚外或同居外之姘居。即秘密同居。
二、同居财产包括哪些
同居期间的财产范围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
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本人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据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
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网友咨询:非法同居引起的经济纠纷和小孩的抚养问题
04年我爸妈帮了买了房子,是期房,当时他们付了首付款14万,贷款贷了10万,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和他05年按照当地风俗办理了酒席,但是至今一直未办理结婚证。06年生下一个女儿。我们同居后,我和他一起还贷款,有时我爸妈也给我们钱还,帮我们分担点(但没有写下字据)。现在因为他整天出去赌,玩的整夜不回家,我提出解除这关系,不能和他一起生活了。为此,双方大人还调解过,他也写过保证书什么的,但是死性不改,过了段时间又恢复老样子,我真的不能忍受了,要解除这关系。但是他现在提出房子说房子是我们两人的共同财产,要按照一人一半来分,请问这合理吗?还说要小孩,其实小孩要是假,其实是为了那笔抚养费,还要我赔偿他几年来的青春损失费。我现在就想知道,房子他说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这合理吗?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如果判,女孩一般是判给谁的?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房子不属于你们共同财产,但一起还得贷款要平均分割,关于孩子抚养权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判的话要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据你所说他有赌博的恶习,如有证据证明他屡教不改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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