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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军人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核心提示: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那么,军人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军人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更多军人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护,是我国婚姻立法上的传统。《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起诉离婚的手续包括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方式和起诉的内容等。

网友咨询:起诉现役军人离婚受限制

我丈夫系现役军人,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我提出离婚,但男方不同意离婚。请问律师:我可否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帮律师解答:

军婚不同于一般婚姻关系,国家为了稳固国防和现役军人的军心,法律给予了军人婚姻问题上的特别保护。如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可见,该条法律虽不限制非军人一方的离婚请求权,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起诉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限制了实体离婚权利,也就是说离婚胜诉权受到限制,即如果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且无重大过错时,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如何把握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来判断,主要有三点:(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这些规定是上述限制非军人一方的实体离婚权利的例外。

结合本案,由于刘女士系非军人一方,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如果既不能提供现役军人的配偶有重大过错,其配偶又坚持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驳回刘女士的离婚诉请。

一、军人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

军人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

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二、与军人离婚去什么地方,去哪个地方离?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审理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小编结语:军人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是军人,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也是军人,则可以选择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更多军人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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