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两者都以索要财物为共同特征,但在判断二者的区别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缔结双方是否自愿不同。
前者根本违背婚姻当事人的意思,是以包办强迫为手段,索取大量财物的行为;后者是在婚姻当事人基本自愿的情况下,一方向另一方索取大量财物,以此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
2、索要财产的主体不同。
前者的财物是三者索要的,后者的财物主要是婚姻当事人(通常为女方)一方索要的。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如果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买卖必定属于包办婚姻,即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包办强迫他人结婚,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
二、买卖婚姻如何离婚?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那么买卖婚姻是可撤销婚姻吗?我们先来了解买卖婚姻的定义吧。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在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
买卖婚姻不是婚姻双方意思一致的结果,即结婚并不具备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基础。
根据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因为,买卖婚姻符合可撤销婚姻中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金钱或其他利益目的)而胁迫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基本特征。另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之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即说明法律上完全不保护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关系。
网友咨询:买卖婚姻,怎么办?
她是被他爸爸卖到外地的,开始她不知道,后来知道的,她也不愿意,可是她不敢说,有什么办法?
婚姻帮律师解答:
到派出所报案,他爸爸涉嫌犯罪。如果不愿意,可以解除婚姻。
小编结语: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希望本文中关于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买卖婚姻如何离婚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买卖婚姻如何离婚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