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按照常理来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中间如果牵扯到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出资赠与的话,则要具体分析。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按照常理来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中间如果牵扯到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出资赠与的话,则要具体分析。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更好的认识上述问题:
【案情回顾】
张先生于2007年与宋某结婚,去年,在老家做生意的父母出资150万元为购置了一套88平方米的二手房。签买卖合同时,考虑到限购政策,张先生的妻子提出产证先办在她一人名下。现在两个人面临感情危机,准备离婚时,妻子竟然提出这套房子既然登记在她的名下,认为是张先生的父母自愿赠与她个人的,而张先生则无权分割。因此,张先生想请问律师:这一说法对吗?
【律师解答】
律师认为,张先生妻子宋某的说法是错的。如果婚后父母出资,房产证办理在夫妻两人名下,视为是对两人的赠与;如果房产证办理在自己子女一方的名下,视为对自己一方的赠与;如果房产证办在另一方名下,也视为是对双方的赠与。
所以,“便算是产证办在张先生妻子一个人名下,应视为父母对你们双方的赠与,你当然有权分割这套房子”。
网友咨询: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首付10万,他父母和我父母各出了5万,我们一起贷了19万,但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出了婚姻法的新解释,这样还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这属于共同财产。
因为该套房子是俩人结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特别提示:
1、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的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小编结语:婚后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关于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就介绍到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