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案例介绍】
村民吴某结婚前与母亲王某共同经营一个小超市。吴某与孙某结婚后,王某自动退出,超市由吴某、孙某共同经营,夫妻俩每月有7000多元的收入。婚后第三年,二人因感情不和,孙某离家出走。从此,吴某雇用了一个小工继续经营超市,但超市的大小事均由吴某一个人操心。大约过了近一年,吴某见孙某仍未回来,便通过孙某的父母联系到孙某,提出离婚。孙某表示同意,但在分割超市财产时,孙某提出近一年来的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应分得1/2。吴某认为,超市本来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且孙某自己离家出走,既未参加经营,也未从事家务,无权要求分得超市收入。
【婚姻帮律师说法】
吴某可要求多分得自家经营的超市纯收益。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对这种经营纯收益,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还需综合考虑两种情形:一是共同经营,共同付出体力、智力劳动;二是如果一方经营,另一方应在家庭事务上承担更多的义务,此类收益因为凝结了夫妻双方共同劳动,应共同成为收益的受益人。若一方经营,另一方未尽一丝一毫的家庭责任、生活经营责任,在分割时应适当少分。夫妻离婚,分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否应当均当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也就是说,依据公平原则可以“区别对待”。
本案中,超市系吴某婚前财产,且双方分居期间完全由吴某一人独立经营,孙某没尽任何责任,依据上述法律解释,吴某应当多分得该超市经营纯收入,孙某应少分或不分得。
二、两地分居能不能离婚?
网友咨询:
我的第一次婚姻是两地分居,几乎经济是各自独立,因为我们都是有稳定工作的人,他是警察,我是教师。谁知他染上赌博欠下巨额债款,他瞒着我四处借钱,最后讨债的竟等在他的单位门口。我一气之下和他离婚了,他辞职远走他乡。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4年了,我前夫现已结婚并生有一女。我现在在网上认识了一位教师,我对这位教师感觉不错,可以算是开始有感情了吧。当我知道又是两地时,我开始拒绝他,我真的非常恐惧两地分居,而我们的工作又都是固定的,现在我们还没有见过面,假如我们双方都感觉不错,我就要辞职去他那吗?请问我该何去何从?
答:
婚姻没有这么简单,你要从第一次的婚姻中吸取教训。第一次婚姻的失败你归结为两地分居,所以面对再一次的“两地恋情”你吓坏了,我理解你的心情。换做谁,都会把婚姻失败的的罪名戴到“两地分居”的头上。但你注意过没有,并不是所有两地分居的婚姻都是可怕和恐惧的。现实生活中,“两地分居”版的爱情佳话比比皆是。比如,咨询界很有名的张怡筠教授,她先生就在台湾教书,而她在大陆发展,两个人如胶似漆的爱情不知慕煞多少红尘男女。所以说,你婚姻的问题不在于两地分居,关键是你不了解对方的秉性习惯,包括脾气性格,你们之间的凝聚力过于松散,导致离婚。
美国马萨诸塞大学心理系教授乔治.列文格经过调查得出结论,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取决于三大因素,即吸引力、婚外诱惑力以及亲密关系的制约力,简称“乔治.列文格离婚模式”。列文格认为,首先,吸引力是由亲密关系提供的回报而得到增强,也会因为这种关系的成本而得到减弱。比如令人愉快的伴侣关系、性满足、安全感、社会地位、夫妻认同感等,这些行为都可以明显增强男女之间的吸引力,是对亲密关系的回报。反之,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烦恼多,并因此牵扯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就会使吸引力减弱。列文格认为,导致婚姻失败的第二个因素是婚外诱惑力,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有其他可能的选择,或者事业上成功的吸引力,也会导致关系的破裂。第三,亲密关系的制约力。比如一纸婚约给予男女双方的法律保障,社会的压力、宗教和道德的约束,以及离婚和维持两户人家的成本。
以上三个因素中,如果伴侣间越有吸引力,亲密关系的制约力越强大,而其他选择的诱惑力越小,夫妇越可能生活在一起。反之,伴侣间的吸引力越小,制约力越脆弱,又有其他选择的诱惑力,夫妇就越有可能分手。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看,你和你前夫的婚姻基础不够坚固,加之他习性恶劣,赌博输钱。所以,你才轻易放弃。现在虽然又碰上两地情缘,但并不意味着就会重蹈覆辙。眼下,你需要做的是多加了解和交往。注意寻找你们之间的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是否相似,同时还要寻找机会多接触,了解双方的生活习惯、脾气秉性,性格爱好是否适应。要知道,爱情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两性之间的捕捉与追逐。人际间的好感可以相互传达出强大的力量,以至于能够弥补客观条件的不足。是相似性而非互补性把人们结合到了一起。相似性主要包括价值观与人格、兴趣和经验、人际风格。其中,人际风格是最重要的关系预测指标。与和自己人际沟通风格有所差异的人交往会有挫折感,且较少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其次,相爱容易相处难。相处中最重要的是宽容和妥协,在信任和了解的基础上。没有宽容和妥协,任何两个人都无法相处。所以,你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不论是两地分居,还是同城相恋,都要学会如何相处,如何经营。只有这样,才会成就一段美满的婚姻。
第三,异地恋有许多想象的浪漫和不确定因素,对双方的制约力肯定不如在一起那么安全。同时,建立亲密关系也需要付出更多的心力,加之当今社会的诱惑力无处不在。所以,考虑异地恋时,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你要三思而行!
网友咨询:“连续分居两年”认定标准?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小编结语:现代人对爱情的要求越来越高了,越来越全面了,当然要面对的问题自然越来越多了。两个都有事业的人,容易产生共鸣,所以比较容易相爱。相距两地,我认为是不足以影响爱情的因素,但肯定会影响婚姻。希望本文中两地分居该不该离婚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两地分居该不该离婚,分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两地分居该不该离婚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