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梳理统计,当前抚养费纠纷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探视权未获保障引发抚养费纠纷
探视权纠纷主要类型有:1、抚育子女方拒绝对方探望。抚养费支付方在行使探望权时常遭阻挠,直接抚育方以种种理由不履行探望权协助义务。2、抚养费支付方滥用探望权。非抚育子女方违反探望的约定,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和方式频繁探望子女,给对方和未成年子女造成较大影响。3、子女本人不愿意被探望。子女在抚养方及其家人的教育或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对不与其一起生活的父或母感情疏远甚至极度陌生,从而拒绝被探望。上述探望权纠纷均有可能进一步导致非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欠付抚养费。
(二)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不合理引发抚养费纠纷
离婚时,夫妻一方为了达到尽快离婚、多分财产、争取孩子抚养权,甚至为减少收入达到低保补助标准等目的,一方会在抚养费问题上作出让步,放弃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请求,协议由自己多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而事后又反悔或因自身生活陷入窘境而起诉。甚至有的夫妻一方故意先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请求,在离了婚、占有了财产、获得了孩子抚养权之后迅速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三)抚养成本增加引发抚养费纠纷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综合确定,但是未成年子女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生活成本或教育成本的增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未成年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离异的夫妻双方又协商不成,支付方往往以自身生活困难、生活难以保障为由而拒绝增加抚养费。
网友咨询:月薪7000法院会判给多少抚养费?
我税前7500,扣税和保险后6700,有一两岁的小孩由女方的父母在农村抚养,本来协议的是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但现在女方反悔,说是要按我工资的%20-30给付,至少要1500,我们现在没存款也无置业,觉得1000元对抚养一个小孩已经足够了,但女方找借口说以后要带小孩到深圳来,生活标准要按深圳的算,其实就是想多要一些抚养费,请问这个情况如果法院来判的话,一般会是多少? 我们打算在深圳这边速裁。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的是未离婚提起的抚养费纠纷,法院会受理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且法律也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小编结语:审判实践中抚养费纠纷成因还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夫妻离异后一方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引起另一方不满而拒付抚养费,还有的是因为一方或双方各自再婚再育,生活负担增加而不付抚养费等等。总之,抚养费纠纷的产生有各种原因,有的还是复杂的多原因的叠加。抚养费纠纷的成因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