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
遗赠扶养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2、当事人自愿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的意思表示;
3、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
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的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座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4、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5、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6、违约责任。
二、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怎么办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后,如果遗赠扶养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有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案例分析
遗赠抚养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案情介绍:
李先生的老伴于2003年去世后,李先生独自一人生活,没有儿女。有一个外甥赵某,李先生与他签订一份协议,将房产赠给赵某,同时约定赵某承担赡养义务,直至李先生去世为止,然后李先生将该房产办理赠与手续给了他。但是,从2012年开始,赵某拒绝赡养李先生,而且占用了该处房产,协商不成,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赵某返还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
李先生与赵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赵某作为扶养人不履行义务,李先生作为遗赠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的规定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该《继承法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最后,李先生要求赵某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律师提醒:
老人们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晚年是一种比较正确的做法。但是有时候受赠人拿了房子之后就翻脸不认人了,拒绝赡养,这个时候老人可以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网友咨询:遗赠抚养协议有没有效
我家是即墨的;我奶奶跟我在城阳第四法律服务所并且一个见证员办理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有效,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遗赠扶养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有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关于遗赠抚养协议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