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对分居离婚怎么判?
【案情介绍】
近年来,因外出打工而引发的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案件居高不下,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多集中在春节前后起诉。近日,广西xx法院就审理了一件比较典型的因打工引发离婚的案件:肖xx与冯xx在读书时就相识相恋,恋爱三年多才结婚,应该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但因为一方出去打工就导致了离婚。
【案情分析】
原告肖xx诉称,他与冯xx于1998年秋在xx县二职校读书时相识,1999年秋正式恋爱,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两个儿子,2005年,冯xx外出打工,期间喜欢上了别的男人。2007年,冯xx在广东曾提出要求与他离婚,但他不同意。2008年2月8日冯xx离家出走至今,四年来双方无任何联系,他请求:1、法院判决准予他们两人离婚;2、两个儿子都归原告抚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冯x辩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但对于婚生儿子的抚养问题,应该由肖xx抚养一个或全部由被告抚养,且要求肖xx一次支付青春损失费两万元给被告。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8年秋在xx县二职校读书时相识,1999年秋正式恋爱,2002年1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1月21日生育长子、2004年10月31日生育次子。从2008年2月8日起,被告就离开原告家外出打工至今,期间双方无任何来往,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原、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购置任何共同财产,亦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在庭审中,被告曾表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和好,同意离婚。婚生两个儿子现随原告肖良贵一起生活。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然是相识恋爱三年多后才登记结婚,但是由于性格差异太大,双方婚后没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从2008年2日被告就离开原告家外出打工至今,期间双方无任何来往,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在庭审中被告也认为双方无法和好,同意离婚。对于两个婚生儿子的抚养问题,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应该各抚养一个为宜,原、被告自行承担各自其所抚养儿子的抚养费用。被告要求原告一次性支付青春损失费20000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分居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二)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三)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五)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六)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网友咨询:夫妻之间为了帮带孙子各住一方算是分居吗?法院能判离婚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分居2年是以感情不合为前提,这只是法定离婚的一个条件,法院在第一次很难判断感情是否已经破例,所以,很难一次判离,不过,没有离不了的婚姻。
小编结语:《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法院对分居离婚怎么判,分居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希望本文中关于法院对分居离婚怎么判,分居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分居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