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当事人身份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遗赠扶养协议事宜达成协议;
3、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4、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2、当事人自愿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的意思表示;
3、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
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的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座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4、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5、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6、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
如何认定非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抚养义务?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李女士与2013年9月于家中逝世,李女士生前未婚、无子女,无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遗留下黄浦区房屋一套,其远在海外的姐姐为其遗留房产唯一、合法的继承人。李女士的远方亲戚张某向法院起诉称其在被继承人生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分割系争房屋的三分之一产权(折价人民币200万元)。
办案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积极到公证处、被继承人生前居委会及被继承人亲戚处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了大量详实证据。在庭审过程中,代理律师据理力争,指出被告为被继承人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原告并未对被继承人进行过任何形式上及实际上的照顾。本案中,原告起诉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部分遗产。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同时也考虑到被继承人身在海外,为减少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的角度考虑,被告愿意从遗产中支付极小部分份额给原告,但原告拒绝接受。后法院根据被告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绝大部分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根据《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精神,能够酌情分得遗产的非继承人主要为二种:(1)主要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非继承人;(2)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非继承人。即非继承人已经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被继承人主要扶助。同时,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应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
网友咨询:这样算不算遗赠抚养协议
我老公是农村的82年时我老公五岁,因他大伯没有结婚没有子女,所以过继给他当儿子,但是没有去公证,当时写了一张纸头,清楚写着他大伯扶养他长大,他要帮他养老送终,所有遗产由我老公继承,其它人不得干预。当时也有十几个人做证签字。但是台头写的是过继事宜,是否有关系,如果凭这个打官司的话,有多少胜算。这个协议没有公证可以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没有关系 主要看内容 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申请办理该协议公证的条件?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申请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的条件有哪些。关于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条件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