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范围
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他方应当负担必要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女的合法权益不会由于父母离异而受到损害。
2、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两部分,但除此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子女的医疗费、零用钱等等。
3、离婚双方确定抚养费的方法有两种,即协议和判决。协议的内容是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以及付给抚养费的方式。夫妻双方达不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①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给付者的能力来确定。
②既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又要便于在离婚后执行。
③抚养费的期限,应当由夫妻离婚时起,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应视给付者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可给付现金,有的可给付实物。
④抚养费虽然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责任是相同的。但不应理解为绝对相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双方的责任大小。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变更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网友咨询:经判决或协商后的抚养费可以变更么?
我堂姐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她老公每月给她儿子400块的抚养费,但儿子日渐长个头,堂姐另外换了份工作之后收益并不好,所以她想知道定了下来的抚养费还能不能增加一点,要不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可怜==
婚姻帮律师解答:
子女的抚养费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合理的变更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以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解决好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范围及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变更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抚养费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