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空床费?
“空床费”听着有点滑稽,但与“青春损失费”不同,空床费在婚姻家庭领域是有法律基础的。
首先,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是在极端情况下对夫或妻的法律约束。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相互陪伴,互爱互助是良好家庭生活的基本要求。在张强无法陪伴玲玲的时候,玲玲要求张强支付的空床费,实际上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在丈夫无正当理由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陪伴妻子的情况下,情愿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对妻子进行补偿,这种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无碍善良风俗,在法律层面上应该得到保护。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协议内容完全出于自愿,那么空床费应该获得支持。
二、夫妻能否要求空床费?
【典型案例】
陈某和丈夫熊某两人商定:丈夫如果在凌晨零时至清晨7时夜不归宿,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2004年3月份,陈某以丈夫有外遇为由向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起诉离婚,还请求赔偿家庭暴力导致的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空床费”4000多元。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夫妻双方约定的“空床费”,可作为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予以支持。当年9月,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由熊某赔偿陈某4000元精神抚慰金,并分割相应财产。判决后,陈某认为“空床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是两码事,为此,她上诉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判决】
重庆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陈某与丈夫熊某间“空床费”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有效约定,应予以支持。
【律师分析】
一审法院确认发生了家庭暴力,根据《婚姻法》46条,因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损害,离婚方都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根据这个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4000元。法院并没有认为4000元“空床费”是精神损害赔偿。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也没有承认女方要求赔偿“空床费”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二审法院认为 “空床费”,是夫妻双方达成的一个“意思自治”原则的协议,4000元的赔偿费,实际上是双方达成协议的补偿费。所以,两审判决都是正确的,没有超越现行的法律。两审判决都没有支持“空床费”是精神损害赔偿。绝大多数法院遇到这种案子都会像一审法院这样判的,二审法院的判决是一个创新。
从发展趋势来看,婚姻家庭法里面财产的内容在增加,身份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在减少,所谓人身专属性、夫妻之间的支配权、特殊的身份依赖关系,在现代婚姻法上是越来越淡化了。中国婚姻法对夫妻人身关系的一些权利义务没有做明文规定,是符合世界发展潮流的。
网友咨询:不愿同床被索要空床费,该如何计算赔偿?
婚姻帮律师解答:
没有赔偿,这不合现实。
小编结语:夫妻的同居是婚姻生活的本质所决定的,如无故违反同居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希望本文中什么是空床费,夫妻能否要求空床费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什么是空床费,夫妻能否要求空床费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什么是空床费,夫妻能否要求空床费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