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涉外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我国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这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法律的通例。
网友咨询:涉外婚姻登记须省民政厅办理
女儿目前在香港读研究生,户口还在郴州,男朋友是香港籍,他们马上要结婚了,请问可不可以在郴州领结婚证?
婚姻帮律师解答:
湖南省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一律到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市民政局已经不再办理这类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的婚姻登记,具体详情也可以咨询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电话0731-84502080。
涉外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一方必须是湖南省常住户口;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湖南省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要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则要持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外国人要拿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并须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此外,如果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须提供由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据悉,当事人证件及证明齐全有效的就可顺利登记。
二、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
1、中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侨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的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
外国人之间要求在我国登记结婚的,除需要上述第二项所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本国法律承认他们在他国注册登记的有关法律条款。
三、涉外结婚登记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小编结语: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更多涉外结婚登记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