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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

核心提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大部分夫妻很少去关注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只有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才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夫妻共同财产法律问题,请拨打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什么是“共同财产”,可不是像一般当事人想像的那么容易认定。那么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1990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如果只是有价值评定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怕有遗漏之处,因此,留出个布袋口供法院在实际处理案件时自由裁量。但正因为该条有不明确具体之处,因此,实践中难以把握。而在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注意了,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这一条看似简单,实际非常深澳呵。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好理解,就是发到手上了或打到户头上了。但“应当取得”怎样理解呢?以什么为标准进行衡量呢?这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然这里也存在什么是“应当取得”的问题。当不确定是不是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时,比较笨的办法就是全部都要求了,但是这样就会把财产分割的困难加大,一般如果是有条件的话离婚产生财产纠纷比较大都会选择专业的婚姻律师代理,这样比较省事省心。

网友咨询: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和老公登记之前,我家人帮我存了点钱,登记之后存的钱还没有到期,当然,我们婚前没有财产公证,我是想问 如果钱到期了再存,存到我的名下,那么这属于共同的吗?登记之后钱到期了,再存的话不存到我的名下,这是不是就不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划分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如果钱是婚前存的,一直没有动过,那么是婚前财产。

2、如果到期转存,在你名下,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有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风险。

3、既然是帮人家存的,建议到期以后以那人名义自己存,避免到时候说不清。

4、夫妻共同财产是以结婚登记日为准,之前为各人婚前财产,之后不管谁的收入或者谁购买的财产,没有书面约定的话,都是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更好的认识上述问题:

(一)基本案情

2010年12月,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结婚时间较短且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杨某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刘某某表示同意离婚。婚前,刘某某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别克凯越轿车一辆。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保婚”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注明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协议签订一年后,杨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裁判结果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双方离婚。诉讼双方约定涉案房产、车辆为共同财产,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对杨某、刘某某婚后共同财产,法院依法予以分割。最后,法院判决:一、准予杨某与刘某某离婚;二、杨某在刘某某处的婚前个人财产新日电动车一辆归杨某个人所有;杨某、刘某某婚后共同财产中的42寸海信电视一台、电视柜一个归杨某所有,澳柯玛冰箱一台、餐桌一张带四把椅子归刘某某所有;三、杨某、刘某某婚后共同财产中位于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渤海二十二路明日星城小区42号楼1单元302室的住房一套归刘某某所有(剩余贷款16万元左右由刘某某偿还),刘某某给付杨某该项财产分割款60 000元;婚后共同财产中的鲁MKR236别克凯越轿车一辆归杨某所有,杨某给付刘某某该项财产分割款22 500元;折抵后,刘某某需支付杨某财产分割款37 500元;以上过付事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驳回杨某、刘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涉及婚内财产协议效力的案件。当前,许多人在婚前婚内签订一纸“保婚”文书,而“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得双方打消离婚念头,一心一意的经营好婚姻。但是,这些协议究竟有没有效力。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的《协议书》由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且有见证人签字,协议书签署后双方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在刘某某无相反证据证实杨某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时,《协议书》内容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协议书》所附“一方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因限制他人离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小编结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小夫妻在进行财产约定时一定要谨慎行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就介绍到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夫妻共同财产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婚前财产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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