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扶养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2、当事人自愿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的意思表示;
3、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的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座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4、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5、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6、违约责任。
二、遗赠扶养协议一定要公证吗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3、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4、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5、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遗赠扶养协议书。
案例分析
养子拒绝赡养,老人能否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案情】
张老汉的老伴于2006年去世,无儿无女,张老汉独自一人生活。有一个侄子刘某,张老汉与他签订一份协议,将房产赠给刘某,同时约定刘某承担赡养义务,直至张老汉去世为止,然后张老汉将该房产办理赠与手续给了他。但是,从今年开始,刘某拒绝赡养张老汉,而且占用了该处房产,通过协商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请问张老汉该怎么办?
【评析】
张老汉与刘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刘某作为扶养人不履行义务,张老汉作为遗赠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的规定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该《继承法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所以张老汉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律师提示】
老人们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晚年是一种比较正确的做法。但是有时候受赠人拿了房子之后就翻脸不认人了,拒绝赡养,这个时候老人可以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网友咨询:没有经过公证的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公证过的遗嘱吗?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公证过的遗嘱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回答这个问题先要弄清楚公证遗嘱和私立遗嘱的概念。所谓公证就是国家出卖信用给老百姓作证,私立遗嘱是公民个人自行行使民事权利的法律行为。这里公证当然是由国家强制力做后盾的,效力当然比私立遗嘱高了。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遗赠扶养协议包含哪些内容?遗赠扶养协议一定要公证吗?”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另外就是遗赠抚养协议最好公证一下这样它的法律效力会更加高的。关于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