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让我们先来看一则案例:
【案情简介】
沈某(男)与高某(女)于2007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沈某是“富二代”,又是家中独子,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2008年4月,沈某父母为沈某全资购买了一套高档别墅,但为了防止将来产生矛盾,别墅产权登记在沈某名下。近年来,沈某和高某逐渐产生纠纷并矛盾不断。2011年6月后双方分居。2012年5月,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沈某离婚,并认为登记在沈某名下的高档别墅系双方共同财产而要求依法分割。沈某虽同意离婚但认为登记在其名下的高档别墅系其个人财产,高某要求分割的请求应予驳回。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中认为涉案房屋属于沈某个人财产,未进行分割,二审维持原判。
【案情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涉案房屋经查证系沈某的父母以沈某的名义购买,产权证登记在沈某名下,应视为沈某的父母对沈某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遂判决准予沈某与高某离婚,婚生女由高某抚养,沈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对涉案别墅未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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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夫妻婚后买房,以后若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我结婚6年了,有个5岁的女儿,去年和老婆两人按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两人凑的,两人共同还贷,当时考虑婚后买房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证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由于《婚姻法》的最新解释三的出台,我妻子现在有点担心,若以后有什么变故,离婚了,房子应该如何分配,是我们两人共有的,还是按房产证上我一个人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已经没有办法改所有人了,等房产证下来后还能改房产证的所有人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妻子的担心是因为对法律的不甚了解以及望文生义引起的,这个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离婚了,你们是会平分的。 等房产证办好了之后再更改也是可以的,就是说现在房子上是你的名字,后面再添加你妻子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但是实际上不需要。
小编结语:不管在什么时候房子都是很重要的,那是一个家的基础,尤其现在房价居高,所以人们对房子会更在意。很多夫妻对于婚后买房房子究竟归谁这些相关内容是比较关注的,希望看过本文介绍的相关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婚后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