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父母通过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父母则必须通过向该监护父母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抚养费一般是现金形式。有时候应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会拒绝支付,我们这时候应该怎么办?下面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离婚后一方拒不给付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本应该给子女相应的抚养费,但总有人逃避义务,不给抚养费,那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网友咨询一:抚养费强制执行
孩子的父亲不拿抚养费,如果到法院起诉,能强制执行吗,能拿到钱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
按法律规定,如果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对于是否能拿到钱,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网友咨询二:抚养费强制执行
孩子父亲工资抚养费有法院冻结强制执行是不是一定要去法院取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领取执行款不是必须到法院现场领取。
法院已经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执行款:
1.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后,会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此时,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支付之后,法院解除对其存款的冻结。
2. 被执行人在接受法院通知后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会将存款扣划到法院账户,通知申请人领取,领取方式包括:申请人到法院现场领取;申请人向法院提供银行账户,由法院通过转账支付。
抚养费包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2、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3、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网友咨询一:抚养费问题,不给抚养费。
离异,孩子在女方那,他要抚养费。不给抚养费法院还要拘留。有什么办法能不给抚养费。我要抚养孩子不用他支付一分钱可他不让。我拿抚养费他还不让看孩子。去了就不开门。。怎么才能规避法院拘留?我也很无奈。
婚姻帮律师解答:
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应承当的义务,因此离婚后,他是可以向你讨要抚养费的。离婚后父母任然有探视权的,所以对方这样做也是不对的~~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一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支付。这种观念是不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解释(一)中,已明确指出,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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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关于“离婚后男方拒不给付抚养费该怎么办,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提供的抚养费给付的法律常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抚养费给付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