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从立案庭接手了你的案子,要先做一下双方的调解工作,是劝和还是劝离,从你的离婚起诉状中就能体现出来。只有经验丰富的婚姻专业律师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情况量体裁衣、私人定制才能撰写出一份好的离婚诉状。将自己的办案思路和法官的审理思路无缝对接,并且起着因势利导的作用。一份好的起诉状通篇语句通顺、详略得当,或行云流水,或和谐乐章。令聆听者心境跌宕起伏、遐想连篇、身临其境、感同身受;让审案者为之动容、良心发现,个案定论。一份好的离婚诉状必定有着充分的离婚理由,当前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直沿用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21日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规定的十三条详细具体的离婚理由,随着社会文化、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对婚姻的需求注入了更多的内在要求,离婚理由呈现多样性。该意见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离婚诉求,笔者根据办案经验就现实的离婚理由做了以下几点粗浅总结:
1、婚前、婚后表现反差较大,难以沟通,无法共同继续生活。
婚前男女的山盟海誓、如胶似漆、如痴如醉的脱离生活的谈情说爱,婚后激情消退,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家常生活中逐渐产生的审美疲劳、婚前专注对方的闪光点变为挑剔对方的缺点,彼此间的尊重感、神秘感日渐消逝,婚前隐瞒对方的隐私也水落石出,过了这么多年才发觉爱情和婚姻不是一回事,爱情在婚姻中没有延续和发展,婚姻成了爱情的坟墓,出现了相爱容易相处难的尬尴。
2、婆媳关系难以调和,影响夫妻感情健康发展。
一对夫妻婚后生了孩子,出于社会现实压力都要忙于生计,难以抽身一心照顾孩子,婆婆往往担当了家庭保姆的重要角色,将儿子养大后还要带孙子,悉心照料好小孩的生活起居和启蒙教育以及负责入托入学的接送,稍有差错会感到内疚和小夫妻的不理解,且有老夫妻两地分居现象,内心复杂多变。除了照料小孩还要给小夫妻做饭、洗衣、拖地等家务杂事。小夫妻在生活习惯、子女教养上和老一辈存在着代沟和分歧,两代人的矛盾不能妥善处理。婆婆往往能容忍自己的儿子的不对,却无法容忍儿媳的莽撞和过于激励的言语。导致婆婆和儿媳对立,丈夫往往无法胜任斡旋者的身份,一味为了孝顺自己的妈而忽视了另一个心爱的人的内心感受,导致夫妻关系矛盾加剧印发争吵和家庭暴力,使得感情冲淡直至破裂。
3、子女教育,一方不管教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在为人处世上不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4、家庭责任,家务活不干,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事一概不问,缺乏家庭整体观念,认为家里的事是女人的事,男人不要去管。
5、夫妻性生活和谐度来叙述。
无性婚姻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也是婚姻无法维系的绊脚石。性是婚姻内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爱情升华和矛盾的缓冲和润滑剂。如果在婚姻中遭遇了性拒绝,应以一句话略带提及引起法官重视。
6、家庭暴力,包括冷暴力。
婚姻中一方不提出离婚,不拒绝离婚,不理不睬、不闻不问,经济独立,同床异梦,我行我素。在这样的婚姻生活中一方受到了极大的漠视和否定,受害方往往身体无恙,精神饱受折磨和无情打击,容易产生轻微的心理问题,久而久之产生严重的心理障碍。给离婚后的再婚造成思想阻塞。
7、深挖性格差异、沟通不畅、生活习惯、文化差异等细节。每对夫妻在生活细节上或多或少有些差别。
8、好逸恶劳,吃喝玩乐,婚前很难发现出来,婚后有了结婚证就不担心拴不住另一方了,吃喝玩乐的毛病慢慢暴露出来了,工作不是养家糊口的谋生手段,而是作为消磨时间的方法了。
网友咨询:离婚理由
女人想离婚有哪些理由?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当婚姻出现裂痕,是谁的错?
起初,我总觉得自己是无辜的,是个“受害者”,这样就越想越委曲,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样一个好的女人,却得不到老公的真心。其实即使到现在,连我的前夫也承认我们婚姻失败的原因90%以上在他。但是我已经不再这样看了。这个世界上好人很多,但并不是两个好人在一起都能幸福。而且,婚姻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有偶然性,你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到了一个可以和你结婚的人,于是便结婚了。在这长长的一生里,人生还会有很多新的境遇,心情也会随之而改变。当你觉得不那么爱了的时候,往往婚姻就会出现问题。或者,其实两个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很稳固的基础,彼此在一起并不适合。所以,错的不是你,也不是他,而是缘份。
2、孩子是不是不能离婚的理由?
我一直坚信,孩子不应该是左右两个成年人之间关系的理由和借口。我和前夫没有孩子,所以很多人说,在这一点上我是幸运的。我看过很多身边的例子,我认为,离婚家庭的孩子不一定就会是问题儿童、问题少年,而那些凑合着过的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就因为父母的牺牲而健康成长。而且,当这些孩子长大以后,他们不会因为你牺牲了自己一生的幸福、给了他(她)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而感激。要是你说:“不是为了你,我早和他离婚了。”多数孩子都会反唇相讥(或者在心里说):“谁不让你们离婚了?你以为不离婚整天吵架就是对我好?你们给我这样的家庭就能让我健康成长了?”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只有你自己幸福快乐,你才能让你身边的人幸福快乐。
3、要不要继续残缺的婚姻?
有很多网友都提出:婚姻就像是一只碗,破了很难再恢复原状,即使粘上了,裂痕也永远都在。这是非常真实的。我曾经试着去原谅,但是被原谅过的男人,似乎总是记性不好,即使当时再痛哭流涕,过不几天也会忘得一干二净。我也像很多留过言的网友一样,曾经老公的短信一响就心慌,打他的手机他不接我就会觉得他们又在一起……说白了,我不能说服自己再次信任他,这是我永远也战胜不了的心魔,而他,也确实一次次再让我失望。失去了信任的婚姻,就好象没有了地基的房子,经不起一点风雨。所以,我冷静分析了一下,首先我问自己,现在这个状态的婚姻是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种?答案:不是。继续这个婚姻,我还能幸福吗?答案:我这辈子再也不能有幸福。如果离婚会怎样?答案:也许可以找到一个好的、适合自己的男人,也许找不到,所以机会是一半一半。也就是说,不离婚,我这一生是百分之一百不会再幸福;如果离婚,那我至少还能有一半的机会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且,我虽然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但是我很注重感情生活,觉得精神比物质更为重要。就这样,我下了离婚的决心。
4、要不要顾及周围人(如父母等)的感受?
当然要。我想除非对方是十恶不赦的坏人、罪犯,不然家人对离婚的第一反映肯定都是不同意。我曾经在离婚前反复和父母讲我的感受,而且一再重申我在这个问题上是很慎重的,但我父亲始终就是一句话:能不离还是别离。最后我是一个人单枪匹马地离了婚,事先和事后的一年多都没有告诉任何人。一年多以后,我才找了个机会先告诉了父母,然后是亲戚朋友等其他人。之所以这样,我是反复考虑过,觉得自己不是在冲动中做的决定,所以也不想让别人的想法左右了自己。
经历过离婚的人都知道,有的时候觉得自己下了最后的决心,但是也许别人的一句话,或者电视里的一个镜头,就会让你改变决定。这种反反复复,能使一个人丧失所有的自信和理智。我既要做自己决定了的事,也要顾及家人的感受,但是这是有主有次的。因为大家都听说过,婚姻如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父母有再好的婚姻,孩子有再好的前程,也代替不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我不赞成有的人说自己的婚姻“如鸡肋”,因为婚姻要是在你眼里已经“食之无味”而且不能改变了,那么就应该勇敢地去结束它,而不是整日怨天尤人,悲影自怜。幸福不是谁可以给予谁的,而是靠自己的勇气去争取。
5、用不用在经济上或人际关系等方面去惩罚有过错的对方?
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每个人考虑自己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就好了。我选择了不。我在整个离婚过程中,没有去他的单位闹过,没有和他的任何一个亲戚、朋友去历数他的罪过,没有随便找个男人给他戴“绿帽子”,也没有找过那个所谓的“三”。因为我觉得,那些都不可能最终解决我和他之间的问题,要是他不打算改变,即使我找国家领导也没用,即使我和一百个男人上床也没有用,那只会使我们之间的关系更恶劣,还会让我自己有负罪感。再说,现代人的婚姻没有包办的,都是自己的选择。当初选择了那个人,他肯定有一些你欣赏的地方。离了婚,大家还要各自过各自的生活,还要各自在那个人际关系圈子里做人。给别人留一条后路,不置人于死地,越是艰难越不能让自己丧失理智,这是我的做人原则,留白天地宽。关于经济方面,我只知道我们挣了一些钱,但我是一个没有数字概念的人,所以家里的钱都是他控制。起初他也想用经济来制约我不和他离婚(很奇怪,无论错在哪一方,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女人提出离婚,而男人不愿意)。后来我很清楚地告诉他:即使我拿不到一分钱,我也要离婚,因为我和他结婚的时候就不是为钱。我们离婚的时候他给了我一笔钱,不多,我知道这不够我们家庭财产的一半,但是我什么也没说。
从心里,我要的是解脱。有的人可能觉得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反正我也没有小孩,离了婚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现在的女性,无论好坏、无论挣钱多少,都有属于自己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也许离婚会使生活的物质水平下降,但是想一想,哪个人离婚是因为物质上的不满足?所以,我觉得物质不应该是让自己从生活的阴影里走出来的障碍。因为可能得不到那份应得的财产而拖着不离婚,到头来只能耽误了自己的青春和再次得到幸福的机会。而且,有孩子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法院都会判对方每月出抚养费,虽然有时候不多,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条件就好了,他们盼望的不是新衣服、好玩具、几百块钱的书包、MP3,而是一个好的家庭氛围。当然,这只是我的选择,因为我知道,如果我选择了在什么方面去报复,以后我会后悔自己那么做。从和他相识、相恋到结婚到最后离婚,十年的时间,我一心一意地付出,就是为求得不愧对自己的选择,其实这并不是对于一个男人的忠诚,而是我不想愧对自己对于婚姻的承诺,想求得自己内心的坦荡。但我说了,每个人要考虑自己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如果你觉得唯有报复和惩罚对方才能使你这辈子心里舒服一些,那就尽管去做吧,只要别违法乱纪就行。
6、离了婚还能做朋友吗?
我的选择是不。离婚的时候我就表示,一旦离了婚,我希望我们之间不再有联系。他曾多次说,即使离了婚,他也把我当成是家人,甚至当成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辈子他有吃的就不会让我挨饿。但是我不愿。离婚后因为一些事,我们见过一两面,但我仍不能面对他。见到他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那些付出、那些过往的青春岁月、那些在内心最深处不能示人的伤痕,都像潮水般无法阻挡地涌现在面前。我知道我今生都不会再忘记些,但是我真的不愿再一次想起,所以只能选择让这些往事尘封在记忆的某个角落。我无法像朋友一样对待他,所以我更愿意和他失去联系,和他成为陌路人。我甚至希望能有机会去另一个城市工作,这样就可以看不见那些熟悉的街道,不去触碰心中的伤痕。
小编结语:上述几点需根据个体实例作出妥善安排,避免避重就轻,贻笑大方。全文段落分明,条理清晰,血肉饱满,遣词造句宜贴近事实、形象生动,情理并用,引用法条,不宜夸大事实,不作语不惊人死不休,哗众取宠之事。离婚起诉状,形式服务内容,不激化矛盾,要为案件审理埋下伏笔。关于离婚理由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