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己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因此,孩子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抚养孩子。如果父母不能承担起抚养义务,《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可以再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
父母离婚后子女判给一方,另一方有无监护权?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只能消除夫妻关系,不能消除父母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由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所以,父母离婚后,子女判给一方,只是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另一方仍有监护权。
事件
8月29日,46岁市民江女士向本报求助称,她有个女儿,名叫菲菲,已11岁。今年清明节,被其9年多未见面的亲生母亲接到了孝感,迄今4个多月了,期间仅来过几次电话跟她诉苦。前几天,女儿情绪变得很不稳定,在电话中哭着向她求救,声称亲生母亲打她,她想回武汉跟她过。
“听到女儿受了委屈,说挨了打,我眼泪都流下来了。”江女士说,菲菲虽是丈夫与前妻所生,但在2岁多时,丈夫离异后被带到了武汉,由她一手带大。后来,她与丈夫又生了一个男孩,姐弟俩很亲。丈夫平常忙于工作,这些年都是她一手拉扯两个孩子长大。对大女儿,她尤其呵护有加,从来舍不得伸手打一下。而这些年,女儿也并不知道她的身世。
“我很小时父母离异,3岁时爸爸又死了,我和哥哥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江女士说,相同的经历,让她对这个并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格外疼爱。女儿菲菲读书勤奋上进,特别懂得体贴大人。在家中主动洗碗、做家务。还端水给她洗脚,陪她说说贴心话。
但是平淡快乐的生活戛然而止:去年9月30日,丈夫在一场车祸中走了。
继母 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江女士说,丈夫尚在抢救中时,菲菲的亲生妈妈李女士就找上门,要求领回菲菲。“我养了菲菲9年,虽说有万般不舍,但想到她才是女儿的亲妈,最后还是让菲菲走了。”
“妈妈的手机号永远都不会换,如果妈妈搬家了,外婆家的地址,你一定要牢记……”临行前晚,江女士彻夜难眠,母女两人长谈。
担心女儿想她,江女士将一部充了50元话费的旧手机塞给女儿。不知道什么原因,联系过几次后,菲菲的手机就无法拨通了。期间好几次,江女士有心想将女儿接回,但碍于菲菲不是自己亲生,另外菲菲的亲妈也不肯放手只得作罢。
“女儿说她被软禁了,说是偷偷借邻居奶奶的电话打来的……我让她报警,她一直哭,说不敢……”江女士很动容,女儿在电话那头哭,她在这边流泪。
亲妈 不懂为何孩子想“跑”
前日中午,记者陪同江女士,搭车前往孝感杨店。经过联系,菲菲的亲生母亲李女士和其现任丈夫冯先生现身,叫了一辆三轮车,将江女士迎到距镇上8公里外的一个村庄。
冯家三间两层楼房,从屋内摆设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殷实的农户家。刚下车,一个身影直扑江女士的怀抱,菲菲泪如雨下,连声喊妈妈。江女士抚摸女儿,眼圈发红。她仔细检查,女儿身上并没有明显的伤痕。
菲菲只顾抱着继母亲热,生母李女士很尴尬。但她的视线一直不离菲菲,看得出来,她的心里很不好受。她有些不知所措地对记者说:“如果不是她爸爸出事,我也不想这样做(将女儿接回)……”
李女士坦承,菲菲离开身边多年,对不能短时间接纳她,她有心理准备。这个女儿很倔强,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前几天,菲菲拿着菜刀,要求她放弃对自己的监护权。
“扪心自问,我们待孩子问心无愧。”交谈中,菲菲的继父冯先生称,虽然菲菲并非他亲生,但妻子将菲菲接回后,他也将之视同己出。平时家务事从不用菲菲动手,甚至洗脸水也送到手上。为了菲菲,家里还给孩子买新手机,购置了电脑。他们弄不懂,为何孩子还是想“跑”。
记者了解到,菲菲曾偷跑过一次,最后被大人在村口田里找到,拽回家中。担心其走失,家人看护严了一些,但竟被菲菲误解为“软禁”。
在冯家,菲菲还有个对她慈爱有加的奶奶。江女士来到后,善良的奶奶端茶递水,说“以后两家人要像亲戚一样走。”所有这一切,让人感到事情并不像菲菲说的那样,遭受了“虐待”。
听说菲菲的继母来了,众街坊邻居闻讯而来,他们纷纷作证:“菲菲在这儿并没受虐待”。
孩子 只想回武汉的家
经过一番开导,菲菲终于说出了求救风波背后的故事——前几天,李女士问她电动车的锁哪去了,母女因此发生争执,李女士一时生气用衣架教训了两下,菲菲夺下和妈妈对打,这才引发了“求救风波”。记者注意到,言谈之间,菲菲一直称呼李女士名字,就是不肯叫妈妈。
昨日,经过双方协商,亲妈李女士同意菲菲跟继母暂回武汉小住散心。但对能否放菲菲回汉生活,她依然没有答应。
在回汉途中,菲菲一扫阴霾,调皮活泼,仿佛拧到了快乐频道,她操着很久没说的武汉话,对继母撒娇。她私下对记者列举了为何想回家的理由以及乡下诸多的不好:出门没公园,读书没有朋友,不喜欢那家的弟弟,吃饭肥肉多,洗澡不能淋浴……
律师说法
生母和继母可协商解决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王天璇律师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虽然菲菲从小与生父、继母生活在一起,但生母在生父去世时主张要回监护权,符合法律规定,孩子理应回到生母身边。
问题是,孩子强烈要求与继母生活,我们不能不考虑孩子的本人意愿。此时,从孩子的利益出发,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生母与继母进行协商,解决孩子的生活与监护问题。根据《收养法》第十四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继母可以以收养的方式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小编结语:生活中父母离婚后,子女判给一方,只是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另一方仍有监护权。父母能否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监护权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