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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类型有哪些?怎么确定监护人的类型?

核心提示:监护人有哪些类型?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行使监护权利的个人或单位。在我国,监护人的类型主要包括法定监护人、协议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等三种。婚姻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监护人的类型。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子女监护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1、法定监护人。

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监护人,是法律规定的,这种监护关系因子女的出生而开始,而不必另有原因。因此,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也固然不能通过协议随意解除。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次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依次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2、协议监护人。

通过协议确定监护关系的主要有以下情况: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无法承担监护责任,将子女送与他人收养,监护关系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其他有监护资格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为由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未成年人父母双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个人以上又均有监护能力的,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由哪一人或数人担任监护人。

3、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必需是对于监护人资格有争议时才启用监护人的指定。能对于监护人进行指定有三个部门: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对于此两单位指定不服,可以上诉法院,请求法院进行指定。

法院对于监护人的指定原则是: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有利的;按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二款或第17条第一款所规定的顺序,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法院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另外,关于夫妻双方对子女监护权的问题:

(1)夫妻离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三种情形可以被人民法院取消监护资格: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对该子女明显不利。

(2)夫妻一方死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对子女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3)夫妻双亡:由法定组织指定,必需先经过指定,不服的才可以上诉法院。

网友咨询:如何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

本人父母已经离婚,我被判给父亲,但是父亲对我很不好,我与他矛盾不断,我想把监护权转交给母亲,请问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监护人的撤换条件:

监护人的撤换, 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为他人收养,父母不能行使亲权的原因消灭,撤销无行为能力的宣告等。

小编结语:若没有上述监护人,或者上述监护人皆丧失了监护能力,责任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类型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监护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监护权      监护人      监护人的类型有哪些        怎么确定子女监护人类型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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