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军婚罪的定义及特征?
破坏军婚的定义
破坏军婚(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破坏军婚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
1、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
2、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
3、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二、本案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
姜先生是武汉某部队的干部,当兵快6年了,由于前些年一直把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面,以至于成为了一个大龄未婚青年。在一次部队安排的联系活动中认识了黄陂某医院的小护士李某,李某的热情火辣深深吸引了姜先生,在领导了极力撮合下,姜先生与李某走到了一起,并且很快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由于工作的需要姜先生需要常住部队,只有周末能回家一次就这样和和美美的过了一年。可这时间一长,热情好动的李某开始抱怨姜先生没有时间陪她,耐不住寂寞开始与其他异性交往。一开始李某还比较收敛,只是喜欢在外玩到很晚,可渐渐的趁姜先生不在家经常带着其他异性到家里过夜。姜先生也渐渐感觉都了妻子的问题,但想到是由于自己的身份的特殊性,对妻子喜欢玩耍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直到有一天李某向姜先生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姜先生的存款,姜先生这才来到恍然大悟,面对这种情况,要如何应对。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本案中的姜先生是现役军人同时并没有法律规定有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等重大过错,因此,除非军人本人同意离婚,配偶是没有权利解除婚姻关系的。出于保护军婚,稳定军人队伍的需要,我国法律做了明显倾斜性的保护,除非军人提出离婚,配偶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本案中的姜先生只要表明自己不愿意离婚,李某的目的就不会达成,但也需考虑清楚,这样的一个女人留在身边又能有什么用处呢?因此这也提醒我们军人,即便有法律的倾斜保护,还是要注重与另一半培养感情,多多交流。
网友咨询:已解除军婚关系是否还能起诉破坏军婚?
我朋友是军人,快要退伍了。在服役时和爱人离婚。但他爱人是因他在外过一夜情才找了一个对象,要和他离婚的,不过他爱人没有证据。他认为是有人破坏军婚,现在还可以起诉吗?退伍后还能起诉吗?他爱人一直说是自己主动找的那个男的,并说自己已离婚。如果起诉有胜诉的可能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1:
照你所说的情况是不能以破坏军婚罪起诉了。
婚姻帮律师解答2:
刑事犯罪与民事解决婚姻关系并不冲突。如果构成破坏军婚罪,公诉案件,由公安局侦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婚姻帮律师解答3:
破坏军婚属于刑事犯罪,应该报警,不能起诉。
小编结语:破坏军婚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希望本文中关破坏军婚罪的定义及特征,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于破坏军婚罪的定义及特征,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破坏军婚罪的定义及特征,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