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担?
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的认定
1、分居不是离婚。
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享有追偿权。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自己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其在承担连带责任限额内可以向对方主张追偿,以维护自身利益。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二、分居期间孩子怎么抚养?
网友咨询:
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在不起诉离婚的前提下(夫妻双方根本没有打算离婚,愿意长期的分居、冷战下去),是否可能通过民事诉讼手段向配偶主张支付小孩抚养费呢?
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父母双方均有责任为抚养子女支付抚养费,即便父母本身存在生活困难。这在常人看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就有父母不履行这样的义务。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夫妻感情不合的家庭中,尤其是在父母分居的情况下,其后果严重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威胁生存。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在不起诉离婚的前提下(夫妻双方根本没有打算离婚,愿意长期的分居、冷战下去),是否可能通过民事诉讼手段向配偶主张支付小孩抚养费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但是在司法实务中,这条规定却很难得以执行。其原因在于: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往往是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另一方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讨要抚养费,就会遇到一个制度上的难题。那就是,我国婚姻法针对夫妻财产制度施行的是夫妻共有制。所谓“夫妻共有制”,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婚内财产是按份共有,那么法律就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父亲提供的抚养费,还是母亲提供的抚养费,都是来自于其夫妻共有的财产范围内。此时,夫妻一方起诉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就会遇到自己诉自己且难以执行的尴尬。
网友咨询:没结婚证,户口在男方家,分居三年多了,现在女方要迁户口怎么迁?
婚姻帮律师解答:
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小编结语:因分居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希望本文中关于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担,分居期间孩子怎么抚养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担,分居期间孩子怎么抚养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担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