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来就是一件不让人愉快的事情,大家也都希望能够“好聚好散”,但往往事与愿违,可能经过双方协商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也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正常得到履行,进而产生纠纷。为此,我国法律为解决离婚协议履行这一方面的问题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一、怎样签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二、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登记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满先生与赵女士是高中同学,并在高中期间开始恋爱,但直到两人大学毕业后多年,双方均已届三十时,方才于2006年9月份领取了结婚证书。婚前,满先生的父母并不怎么同意儿子与赵女士的婚事,理由是满家是回族,而赵家是汉族。但在赵女士的坚持下,还是勉强同意了这门亲事。
婚后不久,满先生由公司派遣到澳洲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独守空房的赵女士怨言越来越多,终至夫妻双方口角、感情逐渐破裂。婚后四年,双方聚小离多,未有子女。
2010年10月,满先生回国,在其父母的支持下,决定与赵女士离婚。夫妻双方进行了离婚协商,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约定由满先生补偿赵女士6万元,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然而,双方登记离婚后,满先生却不愿意按照离婚协议,支付赵女士补偿款。
赵女士无奈,向律师咨询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律师解答说:不能。赵女士只得将满先生诉至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满先生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其补偿金6万元。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本案有以下两个法律看点:
一、生效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虽然是双方共同意思的表示,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仅凭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一方不履行生效的离婚协议,另一方该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小编结语: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时,应当抓紧时间准备向法院起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