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江省海盐县一位90岁高龄的钱老太,因为六个子女长时间不来探望,一怒之下便将六个子女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们承担其在养老院的各项费用,并“常来看看”。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六子女各自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并表示每周会轮流看望老太太。
含辛茹苦地拉扯大六名子女,可如今,老人自己却被政府安排在养老院里居住。子女不给赡养费不说,还拒绝到养老院看望老人,老人能不心寒吗?虽说钱老太的诉状让子女们很没面子,但是,看望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这是做子女的本分。虽然物质赡养已有法律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渴望子女精神赡养的老人不在少数。
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带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如何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摆在政府与社会面前的迫切任务。政府有责任完善养老政策,为老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居委会也应关注辖区老人的精神生活,但是庞大的养老责任不能全指望政府承担,社区也未必忙得过来。
从亲情的角度讲,政府与社会的关爱不能取代子女的孝顺。面对银色浪潮,除了政府安排社会化养老服务以外,唤起年轻一代的敬老、爱老意识很重要。我们一方面要保证老人衣食无忧,另一方面要对老人尽精神赡养义务,让“常回家看看”成为社会共识,让老人健康长寿并且充实快乐地安享晚年,无疑是一个发人深思的伦理课题。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如果晚辈不常回家看看,平常不打电话嘘寒问暖,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可能违法。虽说孝道不宜强迫,但是把精神赡养列入法律范畴,也体现了对老年人精神权益的尊重。
不可否认,现代人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关心老人有时力不从心。也不可否认,送养老院、给赡养费是一种孝心,但是金钱代替不了亲情。当然法律也不是万能的,亲情如果只能靠法律才能保证实施,那么亲情的价值在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如果有闲暇,我们不妨多陪陪老人,哪怕只是和他们聊聊天,毕竟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网友咨询:怎么才算赡养老人
家有两个子女,其中一方不想赡养老人。为此离家。请问令一方怎样才算赡养老人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找居委会或者证人和父亲协商一下赡养费的问题,达成协议签字。以后每月的固定时间将钱转交给他人或组织。如果在无理取闹就随他便,严重的可以报警或上法院起诉。不是我不支持养老人,是看到你的父亲所做的事情已经超出了子女能承受的范围
小编结语: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老人赡养成为奢望亲情为何要法律规制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