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准备:
1.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我认为最主要是看你的诉求及实际情形,如果你没孩子,没财产,那完全没必要找律师,,因为没啥好争取的,找律师纯粹浪费;要是有财产或孩子抚养问题,那么我到建议你找个律师咨询下,花个几百元钱就可以了,必要时你再请律师帮你起草份协议,相信全部不超过1000元(价格仅供参考哦),这样你就可以很省心了,不要担心有啥后顾之忧了;
2.向哪个部门提出离婚:
A.协议离婚:结婚证书领取部门,这可能是最快的,快则一天就可以了;
B.诉讼离婚: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以被告住所地管辖,但是应该提供相应证明,譬如暂住证、居委会证明,这就很费时费力了,时间长的可以达到1年,甚至2年;
二.婚姻问题:
1.结婚以何作为标准:本人代理过的案件中,虽然大部分当事人都是80后的,但仍还有部分认为办酒席是结婚的一个标准,一上来就说我们还没办酒席,只是领了结婚证书,我相信大部分人员都知道,结婚与否是以是否领取结婚证书作为标准的,而不是是否办酒席作为标准的;
2.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夫妻感情破裂,什么叫感情破裂,婚姻法认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属于感情破裂,当然以上还都需要证据了,其他的不会被认为是感情破裂(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还得看法官了,呵呵,普天之下,估计也只有中国这么有特色了,虽然司法界的很多人都认为此条款应该修改删除,但是法律是由人大制定的,没办法,估计在今后离婚弄个人命案件后才可能修改该条款了);
3.能否离得了婚:我一直认为,只有结不了的婚,没有离不了的婚,我认为如果一方决定想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总会要离婚的;
三.孩子抚养
1.抚养问题:一般遵循对孩子成长有利为原则,譬如经济条件好点、文化层次高点、生活习惯好点、孩子跟谁生活久点等等都会成为法院考虑的一个原则,不利因素我就不再详述了,与以上的相反就是了;
2.孩子意见:2岁以下的一般都跟妈妈过,10岁以上的就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了,2-10岁的,就由法院根据对孩子有利维原则来判决了;
3.探视权:一方有抚养权,另外一方就有探视权了,如何行使探视权也需要明确,譬如一周一次还是两周一次,在哪行使,如何行使等等,均需要明确,否则将来行使探视权将会很困难哦;
4.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中包括生活费、学习费、医疗费等等,我建议将可以想到的费用都分开列出来,譬如生活、学习费可以确定一金额,其他的譬如医疗费可以在发生后再分担;
四. 财产分割:
1.一般原则:结婚前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例外(协议等),我就不在此详述了;
2.房屋产权:目前很多离婚的分歧就在这了,需要详细说下
A.婚前购买,婚前获得产权证书,并支付完全部款项—婚前财产;
B.婚前购买,婚前获得产权证书,但有部分贷款—婚前财产,但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后也偿还过贷款的,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向对方借款(另一说法认为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贷款也属于共同负债,离婚时应该共同分割);
C.婚前购买,婚后获得产权证书,并支付完全部款项—婚前财产,但是支付完全部款项一方应提供充分证据;
D.婚前购买,婚后获得产权证书,但有部分贷款的—婚前财产,但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后也偿还过贷款的,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向对方借款(另一说法认为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贷款也属于共同负债,离婚时应该共同分割);
E.婚后购买—夫妻共同财产;
3.其他财产—一般以发票时间为依据,判定为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五.离婚需要资料清册:
1.结婚证书(应该是常识,要解决的就是这问题);
2.自己身份证(自己是适格的主体);
3.对方身份证(明确的被告及法院管辖地);
4.户口本(一般有小孩时候需要,涉及到孩子的身份证明);
5.财产清册(分财产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发票及相关产权证书);
6.债务清册(譬如向自己父母借款20万,欠条上只是自己签名很可能认定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对方是不承担偿还责任的,一般需要对方签名才认可为共同债务);
7.对方过错的证据(家庭暴力需报警记录、病历或对方写的认错书之类的);
8.其他相关资料.
网友咨询:关于离婚
离婚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怎样提出离婚申请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
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通称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登记离婚应提交哪些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
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如果单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1:可以直接找律师诉讼,但找律师要好几千块噶,好处是不用自己那么麻烦;
2:单方面向法院申请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话,法院会先了解情况,只要证明你们真的感情破裂,就会判你们分居噶啦。就算要分居都一定要到法院申请了才行,不然没有法律效力。
小编结语:对于婚姻,大家应该好好去珍惜,好好经营,我认为离婚一般很难得是一方完全的错误(及其个别的情况除外),要是你大脑里面想到离婚这念头,那么我建议双方都检讨下,或许还有挽回的余地,不要只是一味指责对方,否则,就别指望挽回了。最后如果确要离婚,我认为也应好聚好散。关于离婚的必须知道的常识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