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扶持和完善居家、社区养老
中国的养老方式主要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居家养老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老年人可以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住所和环境中,享受便利的社区服务。通过社会参与,政策引导,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一方面要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的合理布局,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同时,还要制定和完善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相关措施。例如为老年人提供行为能力的评估、相应的服务细则、相关收费标准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办法等。
第二, 完善家庭赡养的制度建设
制定家庭赡养的具体细则,规定家庭赡养的给付标准和赡养老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多子女家庭对赡养父母的给付标准,生活困难的子女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细则,子女、社会组织和政府对失能老人应承担的不同社会职责。
出台方便老年人随赡养人定居的户籍迁移制度、异地医疗结算制度、养老金异地发放制度以及购房优惠政策。规定子女与父母之间应保持密切联系和探望的优惠措施。保障子女合理探亲休假制度等。
第三, 加快推进长期保险制度建设
一是开展前期调研,完善相关立法。细致深入的调研和实施前的充分准备是护理保险制度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做好长期护理需求的预测,研究长期护理保险缴纳起始年龄、缴费标准,资金渠道,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法》。完善的立法是护理保险得以顺利实施的法律保障。二是统一的机构管理和专业的人员配备是护理保险成功开展的保证。鼓励寿险公司开发多样化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的法制化发展。三是科学划定护理服务等级,合理界定给付水平。规范长期护理服务标准,为失能老人实施分类管理,提高护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护理费用。
网友咨询:怎么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呢?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婚姻帮律师解答: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编结语: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完善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制度,让老人安享晚年。完善赡养老人的制度和措施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