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
1、军人办理结婚登记要求之年龄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军人应当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根据总政治部颁布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虽然婚姻法没有规定,也没有别的条例强制规定,但所有部队都执行男25女23结婚这个不成文的规定,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必须有部队证明,不到25周岁任何部队是不给你开证明的,也就无法结婚。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要求之选择配偶:
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军官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二、军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第一,申请。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网友咨询:军人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军人如何结婚登记呢?军人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和证明啊?
婚姻帮律师解答:
1、本人向连队党支部写出书面申请(按上手印)
2、营党委批准后,由营主官签名盖营党委公章,上报团政治处。
3、团政治处干部股审查,符合结婚条件后,发给爱人情况登记表进行调查对方情况。
4、医院的正式婚前体检表(一人一份)
5、最后由政治处主任审批,由干部股开具婚姻介绍信。
6、到地方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并把结婚证复印件上交干部股一份,建立计划生育个人档案。
结婚的各种材料:1、结婚申请书(手写)2、申请结婚报告表3、家属户籍证明信4、恋爱对象政审函调报告表。5、只生一孩志愿表。6、医学检查表(一人一份)7、女方户口本(户主页),身份证复印件,女方婚姻状况证明。
小编结语: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军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相比普通人结婚有其特殊性,程序相对复杂一些,所以军人结婚时也特别注意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登记程序。关于军人结婚登记的问题就介绍到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军人结婚登记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