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财产纠纷如何解决
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除了法律上登记认可之外,与婚姻关系并无二致,因此在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纠纷时,秉承的原则是类似的。即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注:与共同共有不同,即能证明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的按共同处理。)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同居财产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也就是说,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网友咨询: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男方和女方同居一年半,男方为女方装修了房子,男方把工资和讨要回的债务全部交给了女方,男方在女方家居住,吃饭在公司,现在女方以不在相处为由将南方赶出家,这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同居前的财产原则上归各自,同居期间的共同收入则可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比照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平均分割。
二、同居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甲方:AAA,男,汉族,住xx身份证号:xx
乙方:BBB,女,汉族,住xx身份证号:xx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决定解除同居关系一事,现就儿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与BBB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0年4月开始建立同居关系至今,双方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2010年12月31日,双方生育一儿,名为ABC,现儿子跟随男方父母生活。双方确认ABC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儿子。现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儿子ABC归AAA抚养,BBB愿意承担儿子抚养费,标准为每月????元,直至儿子成年为止。其余费用由AAA独自承担,AAA不得另行再向蔡薇主张除上述约定好的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二、女方享有随时探视儿子的权利,女方来探望儿子之前应提前通知男方。同时,男方也要信守承诺,保证女方对儿子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三、双方确认同居期间的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
的财产保持不变。
四、同居期间双方无共同债权,也没有共同债务存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与对方无涉。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否则须赔偿对方伍万元人民币。
六、双方确认,上述协议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愿意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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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对于同居关系,我国法律对此也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对待。正因如此,如果男女双方分手,同居财产纠纷就会显现出来。希望本文介绍的有关同居财产纠纷的相关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同居财产纠纷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