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具体而言:
对于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都有关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计算方法的规定。赡养费一般按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标准,剩余部分按其赡养人数的平均数额计算。
对于农村户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
需要指出的是, 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法院原先判决的赡养费不能保障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
2、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负担。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
【案例】
子孙满堂本是幸事,89岁高龄的马某却因子女的赡养问题闹上法庭。近日,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马某诉被告曹某香、曹某宝等七人赡养纠纷一案,判决被告曹某香、曹某宝等七人每人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200元,从2014年9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支付;曹某香、曹某宝等七人每人支付原告医疗费327.30元。
89岁高龄的马某与丈夫(已故)共生育8个子女,均已成家立户,长子因病已逝,现有子女曹某香、曹某宝等七人。原告诉称,自己患有心梗、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要人护理。其间,因患病住院共花费4万余元,由除被告曹某宝外的六个子女均摊,护理。现起诉请求依法判令七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其赡养费(包括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等)357元;请求判令被告曹某宝支付其第七次住院的医疗费4701.8元。
【分析】
案件审理中,被告曹某宝辩称,自己并未推倒过母亲,也未给其吃生饭,平时被告孝敬母亲是随心的。自己已年近7旬,没有固定收入,加之身体不佳,体弱多病,也同意赡养母亲,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被告曹某峰辩称,不同意出357元,愿意出200元。其余几名被告,除被告曹某香辩称,现已退休,还是承担不起赡养费外,其余四名被告曹某英等均同意出赡养费357元。
法院经过几次调解未果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原告请求被告曹某香等七人给付赡养费符合法律规定,该院予以支持。但原告请求赡养费偏高,该院依据2013年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17元,并考虑原告的实际情况,该院酌定被告曹某香、曹某宝等七人每人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200元,原告的医疗费2291.40元,七被告应平均分担327.30元。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小编结语: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离婚后赡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