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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怎样处理?一方婚前购房离婚时怎样处理?

核心提示:房价飞涨,准备结婚的年轻情侣基本上都没有能力承担高昂的购房款,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是很常见的情况。那么,离婚时房产怎样处理?一方婚前购房离婚时怎样处理?以上问题小编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关于离婚房产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处理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一方婚前购房离婚时怎样处理

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无论该房是按揭贷款购买还是一次性付款购买,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也有例外,一方婚前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例分析

离婚后一波三折的房产分割

【案例简介】

周先生与王女士上个世纪90年代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在已经成年,本来想着能够安享晚年,但是2010年,已经50多岁的夫妻二人却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共同居住的房屋也已经分割。可是,2011年周先生却从别人那里打听到王女士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买了一套房产,而当时自己却一无所知,原来,周先生与王女士结婚后,家里的经济大权一直是王女士掌管着。而周先生性格懦弱,对经济也不感兴趣。2007年颇有经济头脑的王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买房时她出具了一份证明自己未婚的婚姻状况说明,办各种手续的时候也是王女士自己一个人办得,于是这套房屋就登记在王女士自己一人的名下,2008年这套房子赶上拆迁,获得80万元的拆迁款,拿到钱款后又买了一套房屋,这次她像房产部门出具了一份已经离异的婚姻状况声明书,还提供了一份假的离婚证,说自己已经离婚,于是这套房子也登记在王女士的名下。而事实上王女士2010年才办理离婚手续,这两套房产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周先生要求与王女士分割房产,协商不成,周先生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就未分割的房产进行分割?

【律师法律分析】

此问题涉及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分割的财产能够再进行分割的问题?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争议的房产是王女士与周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虽然王女士编造了一系列的假证明,但并不能否认夫妻关系存续这一法律事实,所以此房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如果一方有隐藏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的确属夫妻共同财产,起诉到法院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受理并再次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新婚姻法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我和老公由于我们婚前是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的,并没有过多的接触,接触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因此我们双方经常因为一下家庭琐事而争吵,甚至出现打架的情况。然后我们就离了婚,请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分割,且不应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法院应该对此部分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时房产怎样处理?一方婚前购房离婚时怎样处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一方婚前离婚时房产处理方法。关于离婚房产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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