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进行离婚财产调查?
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私下进行调查,个人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存折、工资条、有无房产证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如,对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去公司问对方的收入,是不会得到答复的。此时就必须借助他人的专业力量了。如何进行离婚财产调查呢?
(1) 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此项有一定的风险,很多法院对专业的调查公司的合法性还持有怀疑的态度,还有一些非专业的调查公司在调查时可能会违法调查,得到的证据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采信。
(2) 申请法院调查,很多朋友会说那我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请法院调查。此种方式看起来是最佳的方式,没有风险、也不用花很多钱。但是实际生活中,由于基层 法院的业务非常忙,即使你申请法院调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余的人力去调查,如果调查的财产在外地,则法院去调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3) 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上面两种方法不可行的话,只能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了。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去相关部门调查。除了公司、单位等非国家机关可能会碰壁外,像国家的工作机关应该都可以调查财产。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网友咨询:分期付款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分期付款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所提的这个问题要区分以下情况:1、如果购房合同是由一方在婚前签订且首付款是一方支付并以付款方的名义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即使在婚后取得的房产证,那么离婚时房子归一方(首付的付款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应补偿给另一方(一般一人一半);2、如果购房合同是由双方在婚前签的但首付款是一方支付,如婚后取得的房产证,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款是属于一方的债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应支付首付款给支付方,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应补偿给另一方(一般一人一半;3、如果购房合同是由双方在婚前签,但房产证是婚前取得的,那么如果房子只登记在一人名下,那么房子归登记人所有,另一方应偿还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至于房子增值的部分归一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首付款不是由房子登记方支付的,那么应当返还。3、如果购房合同是婚后签的,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如果购房合同是婚后签的,但夫妻双方协议房子归另一方,离婚时按照协议处理房子。
小编结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更多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