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定性的认为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夫妻一方,那么我们会问难道离婚后双方不可以共同抚养子女么,毕竟谁都不愿意让孩子离开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好好地探讨一下,这是一个新兴的比较有代表性的话题。
一、离婚后,可以共同抚养子女吗
无案例不说话,让我们先通过一则案例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陈某与妻子刘某在2007年结婚,双方也算经历了7年的时间,但是未能跳过七年之痒。于2014年10月,陈某委托了律师处理与妻子刘某的离婚官司。双方并无恶脸相向,只是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和平的结束这样一段不开心的婚姻,好聚好散。
律师就双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及五岁的婚生子陈某某等分割归属问题,进行了调查协商。存在争议的主要陈某某抚养权的归属。当陈某与刘某在外工作时,陈某某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与爷爷奶奶最亲。但是当母亲刘某回家时,他又便时时刻刻粘着目前刘某。因为他现在的是非辨别能力还不具备,所以也没有自己的主观想法想跟哪一方。
最终,双方经律师的建议,想试着共同抚养陈某某。因为对于婚生子共同抚养的问题,现在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只要有利益子女成长的条件都可以试一试,一切以子女利益为依准。故最终,法院同意了双方共同抚养陈某某。
网友咨询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都想共同抚养,协议该怎么写?
我们的情况是:孩子3岁,监护人归女方,离婚后存款归孩子所有,基金股票归女方,没有房产,没有债务。具体就是这样的情况,想共同抚养孩子协议该怎么写?法律好像规定不能共同抚养。
如果孩子必须归另一方,抚养费该怎么支付,支付多少?若日后抚养权变更归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原来的抚养方支付抚养费?这点是否可以在协议中体现?
比如"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月支付抚养费多少多少,日后若抚养权变更归男方,女方月支付抚养费多少多少."协议里可以这么写么?只是这样的话对孩子伤害太大,不好。
这个协议该怎么写?写不来了,当然,如果能够共同抚养为首选,对孩子好,现在也只能正确这一步了。
婚姻帮律师解答:
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协议自然遵循男女双方的意思,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
1、孩子是否必须归另一方?
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抚养费该怎么支付,支付多少?
这个可以自由协商,但是法律也做出了规定(在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的依据):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若日后抚养权变更归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原来的抚养方支付抚养费?
自然可以,抚养子女、支付给子女抚养费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
4、这点是否可以在协议中体现?
离婚协议自然是越明确越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建议请当地律师起早协议。
5、是否可以共同抚养?
您指的共同抚养是什么?是抚养费上的共同还是抚养行为的共同?
“抚养费上的共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抚养行为的共同”法律尚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
建议您详细参考《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上内容所涉及的法条都出自于该意见。
网友咨询二:共同抚养问题
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双方都是监护人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的除外。
可见,孩子要共同抚养,父母对孩子都有监护权。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有监护能力,并且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监护权的情形的,则虽然孩子判给另一方,但双方都有监护权,都是监护人
网友咨询三:共同抚养
什么是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
婚姻帮律师解答:
1.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夫妻双方仍然一起抚养孩子,这个在实践中是不能操作的。
2.离婚抚养权一般归一方。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3.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二、离婚后父母共同享有抚养子女的问题探讨
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实施以来,中国家庭的子女数量急剧下降,有很多独生子女父母仍选择生育一个孩子。孩子,成为这个时代家庭成员关注的焦点。同时,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增长,离婚纠纷中大多以孩子的抚养权为争议点。这就衍生出了一个问题,当父母双方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争议不休时,能否共同享有抚养权。
抚养权基于家庭关系中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体。此种亲子关系下的权利对象,为未成年人。在离婚纠纷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已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在实践中,对于抚养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子女由父亲或母亲一方抚养,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轮流抚养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由父母协商一致共同抚养子女。父母双方均享有抚养权,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虽然此种方法并无法律法规等明文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采纳。
以上三种方法,第一种既可以由法院判决,又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法,大多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以调解形式处理。因为抚养权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若由双方轮流抚养,在双方抚养权交替的瞬间发生意外,相应的义务又该由父母谁来承担。若双方共同享有抚养权,以上情况发生时,父母应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均不承担或互相推诿,那么相应的权利人将无法维护其应享有的权利。
笔者并不全然否决共同抚养,而是建议在合理有效的机制下实施此种解决方式。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立法完善。任何有效、合理的方法都需要强大的法律法规做后盾,不管是否以判决方式处理,都应该由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加以规定。比如,当父亲或母亲一方不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者互相推诿时,权利人可以向父亲或母亲一方或者父母双方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义务。这样,即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和教育,又充分维护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宣传教育。由于一部分人的法律观念、素养不高,在离婚等纠纷中往往出现胡搅蛮缠、耍赖皮的情况,此时,纠纷若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宣传教育、送法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养,高效、和平的解决各种纠纷。
三、加强基层司法建设,充分发挥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激烈的矛盾往往是从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如果矛盾能够很好的被消除在萌芽阶段,便不至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就需要包社区、包村组的法官和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力合作,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夫妻间婚姻的解除以及子女的抚养等问题。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衍生出许多不和谐因素。所以,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父母双方都要慎重。首先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尊重客观事实,理性看待问题,子女无论由谁抚养,父母都应当承担起照顾、教育子女的责任;其次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情况,依照法律法规中规定应当照顾的一方,通过协商和谐处理纠纷,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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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离婚后父母共同抚养子女是一个新型的关系,从孩子方面考虑未必不是好事。但这种关系要加以约束不能将好事变为坏事,以后要建立合理的机制要约束。关于离婚后夫妻双方是否可以共同抚养子女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本文提供的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子女的法律常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子女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