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再婚子女拒绝赡养是不合法的,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付赡养费。只有在父母遗弃、虐待子女,严重伤害子女情感的,构成犯罪的,父母再婚时,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才被许可。
子女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能干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终止。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父母再婚,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已经违反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网友咨询:再婚后,一方子女对另一方老人有赡养义务吗?
甲与乙再婚,甲去逝后,乙的经济能力不好,请问,甲的儿子对已有赡养义务吗,乙对甲的儿子没有抚养过。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 27 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同时,《婚姻法》第21条明确:“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否成立,取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成立,则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具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而且,即使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日后离婚,继父母仍有权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小编结语: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父母老年再婚子女能拒绝赡养吗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