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张先生的孩子(男孩)快六岁了,他与妻子之间关系一直不好,吵架就像家常便饭。他知道这对孩子影响很大,想与妻子离婚,孩子一直是张先生带的,妻子很少管过,孩子的意愿是跟张先生一起生活,他们俩的没有正式工作,请问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怎么判,会给谁?
律师解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因此,孩子判决给张先生的可能远大于判决给妻子,首先,孩子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孩子已经选择张先生了。再者,孩子一直是张先生带的,法律上也明文规定,孩子优先判与照顾孩子一方。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的几率更大
男24岁女24岁于去年领取结婚证现因感情不合决定离婚在09年相恋期间生下一男孩,至今无户口属私生子,全家一直在女方家生活。孩子经常由姥姥看守。男方家庭背景家中父母亲健在,另有两位哥哥,都是农村人。家中有地。女方家庭背景父亲生活不能自理,母亲有心脏病大姐已嫁人,二姐未嫁,但生了一名男孩。女方无工作,全家靠母亲的1千多元的退休金生活,非农业户口。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而且女方家里人的思想品质也不行,经常暴粗话,以至于孩子有时也骂人。现在男女双方都想抚养孩子,孩子3周岁根据以上情况法院判给谁的几率更大点,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法院判理这种案件时 一般来讲,是看双方的态度。如果一方不想要孩子。一方不想要孩子。那就判给要孩子的哪一方。
还有就是 对孩子未来抚养的时候,如果一方家庭条件 经济条件较好 那肯定法律和法院会倾向于 这一类家庭 能保证或者给予更好的教育条件 让他将来 更好的围社会为家庭做贡献。
其次 就是看夫妻双方 的秉性 如果一方虽然有条件,但是 脾气不好。很容易造成孩子的身心伤害 肯定也是要从这方面考虑的。
总之,法院会综合考虑的,谨慎判决的。
小编结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关于离婚孩子怎么判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