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当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网友咨询: 我和老公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我是云南人,我老公是福建的,他脾气不好,经常会动手打我,现在我想和他离婚,但是我没有正式的工作,但是抚养孩子是绝对没问题的,因为我家里的条件还不错,另外我们在婚后,还向我家里人借了7万元买房,并且没有写借据,现在买的房子还没有过户给我们,一旦我们离婚,这个债务是不是双方承担?我是真的很想要我的孩子,有什么方法会有利于法院把孩子判给我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子女不满两周岁,归女方抚养;
2)子女超过两岁,不满十周岁,从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生活、学习等因素考虑。处理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客观实际方面:1、子女更多随哪方一起生活;2、双方的经济收入;3、双方各自家族的环境。
3)子女超过十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尊重子女自己的意见。
4)子女超过十八周岁,不需抚养。
以上是法律解决子女抚养关系双方协商不能时的一般原则,其中两周岁、十周岁为粗线条,左右一周岁均可适用。
对于债务,属于第三人的权利处分,该权利是否成立系另一层法律关系。离婚时,如果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不会进行分割,由第三人另行主张。因此关于此债务,需要对方认可。例外情况:如果此借款系你父母支付的,则按法律规定,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债务不能成立。
小编结语: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