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配偶婚外情起诉离婚,另一方能否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婚外情目前的确是伤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杀手”,但面对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补偿或赔偿措施。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除了这四种情况外,夫妻一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更进一步说,婚外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的描述,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范畴,只不过更为严重而已。假如配偶婚外情的行为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基本案情】离婚纠纷|丈夫出轨,妻子能否依财产协议获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林小姐与陈先生是大学同学,相恋6年后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2004年生育一女儿,取名叫乐乐,意思是快快乐乐,一家三口日子也过得其乐融融。陈先生与朋友合伙经营着3家公司,他常常说工作很忙,每晚都要陪客户吃饭。为了支持丈夫的工作,林小姐做起了全职太太。
随着陈先生公司业务的发展,其在上海设立了分公司,拓展长三角的市场。故陈先生需要常去上海打理公司事务,有时一去就是一、二个月。也许由于一个孤身在上海打拼的男人太寂寞,一名外语学院的女老师进入了陈先生的生活。
林小姐从朋友处得知丈夫在上海有了外遇,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冷静下来后,林小姐咨询了婚姻律师后选择了一种前卫的做法——与丈夫陈先生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如果陈先生有出轨行为,双方离婚时,除了二套住房和小车归林小姐所有外,陈先生还将支付她精神损害赔偿金50万元。
此后,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先生搞婚外情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存在过错,而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该约定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是双方约定的,并不违法,故陈先生应按约定的数额给付。
法院判决:准许林小姐与陈先生离婚,女儿归林小姐抚养,陈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6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二套住房及小车归女方林小姐所有,并同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本案是较典型的依据《婚内财产约定》而胜诉的案例。
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是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
3.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的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故法院从婚内财产约定及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了判决。
二、婚外情离婚的受害方能否向小三请求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外情,是过错方和小三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而对夫妻一方产生伤害,那么,受伤害的一方能否向小三请求赔偿呢?这个情况目前还无法请求。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而夫妻关系亦不属于民事权益,因此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主张。虽然“小三”破坏了夫妻间的感情,但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出轨一方能够保持对妻子对家庭负责任的态度,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在这里,我也希望各位朋友能够抵抗住现实的诱惑,维护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
三、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实践中,损害赔偿是与离婚诉讼一同提起的,而能否获得赔偿则需要两方面的考量,第一是能否达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标准,第二是能否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只有在判决离婚的前提下,亦符合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才有可能获得损害赔偿。
四、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很难判断,一般实践中,我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毕竟受到伤害的是当事人,而多少赔偿金能给其心理带来安慰每个人又不太一样。不过我们都不会建议当事人把金额定的奇高,因为这个赔偿金更具有补偿性质,我国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高额赔偿金。另一方面,过高的赔偿金会导致诉讼成本的增加,如果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承担本没有必要承担的诉讼费用。
五、离婚损害赔偿金应选择一次性给付,还是分期给付?
离婚损害赔偿金如果能够一次性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比较好。在实践中,胜诉不是问题,而胜诉之后的执行才是问题。因此,为了以后不致再发生纠纷,一般还是一次性支付为好。司法实践中基本为一次性支付,鲜见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大部分在《民事调解书》中出现。
六、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证据对于任何形式的诉讼都至关重要。而重婚等证据往往涉及某一方的个人隐私,取得证据的方式不合法,或侵犯的对方的隐私权,该证据在法庭中是无法被采信的,因此在取证时,希望各位朋友能够咨询专业的婚姻法律师,以免因小失大。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婚外情证据有:照片、录音、短信、qq聊天记录、视频、保证书等。这里我要着重提一下保证书,因为在发现一方出轨后,可能不会马上就上升到要离婚的程度。此时,一定要过错方书写保证书,把事实写清楚,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以此作为一方有婚外情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七、婚外情离婚过错方拒绝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支持了损害赔偿的请求,赔偿义务人就有义务依照判决依法及时履行。义务人在不履行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赔偿义务人强制执行。如果义务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恶意转移财产,那么此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小编结语:因婚外情而要求离婚的在生活中很是常见,此时大家要注意赔偿问题。婚姻死于婚外情,但人生不能止步于此。对方既然有错,就得付出相应的赔偿。对于赔偿,千万不能让步。更多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