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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核心提示: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抚养费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我于2008年离婚,双方协议孩子跟我,孩子的学费共同分担,医药费共同分担,伙食费男方一个月给150元,刚离婚头半年男方给伙食费,后来就不给了,一直到现在,我问他要他就以各种借口讲没有。他是有工作有固定收入的。请问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律师回答: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咨询: 抚养费问题,不给抚养费。

离异,孩子在女方那,他要抚养费。不给抚养费法院还要拘留。有什么办法能不给抚养费。我要抚养孩子不用他支付一分钱可他不让。我拿抚养费他还不让看孩子。去了就不开门。。怎么才能规避法院拘留?我也很无奈。

婚姻帮律师解答: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应承当的义务,因此离婚后,他是可以向你讨要抚养费的。离婚后父母任然有探视权的,所以对方这样做也是不对的~~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知识延伸:

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

答: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小编结语: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只有经过法院判决的,权利人才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也需经过法院的审判才能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也不是动辄就拘留人,只有应当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才可能给予拘留。关于孩子抚养费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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