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出轨怎么赔偿?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的。
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2、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有外遇而导致离婚的就是人们常说的因婚外情离婚,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
二、妻子出轨如何保持理智?
外出打工回家,竟然当场发现妻子小丽正在与本村的张军行苟且之事。见二人下跪求饶,想着事已至此,于是向张军索要5万元私了。张军回到家后,觉得太不值了,于是报警,张亮则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局抓获。5月6日,经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亮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张亮自幼生活在农村,家境贫寒。2008年3月,已年至34岁的张亮经人介绍与临村姑娘小丽结婚成家,一年后生有一子,三口之家虽然过着日不饱餐的生活,但对于苦日子过惯了的张亮来说,婚后的生活也算是甜甜美美、幸福快乐。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张亮心想自己苦不能让老婆孩子跟着苦,为了让孩子和妻子能过上好日子,2014年张亮决定独自一人外出打工挣钱,没有文化的他找工四处碰壁,好不容易在一建筑工地找了一份小工干干,一年下来身上也没攒下几个钱。
临近春节,张亮向老板请假回家看看老婆孩子。进入家门,结果在自家床上发现妻子小丽与本村张军裹在自家被窝正行苟且之事。张亮面对眼前的情景就像是做了一场恶梦,顿时恼羞成怒,破口大骂,二人见状,急忙下床双双下跪求饶。
看到妻子苦苦哀求,张亮思来想去,事已至此,不如趁机要点钱花花,于是狮子大开口,当场向张军索要5万块钱私了。张军随即打电话让其表叔很快送来了5万元现金,张亮收到5万元后便放了张军。
回到家中后,张军觉得张亮太狠,他外出打工期间,我为他家忙里忙外的,我和小丽的事情也是双方自愿的,凭什么要给5万元钱。于是,张军报了警。当日,张亮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归案后,张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还被害人张亮的5万元现金。
网友咨询:有老公婚外情的照片可以做为法律依据吗?
我和老公已分居快一年,是最近才知道他有婚外情的,而且那个女人也说自己是受害者,被他骗了钱,现在我有他们的亲密照,我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这能作为有力证据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的照片足以证明你老公和那个女人有不正当关系的,可以作为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
法律依据:
1.《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小编结语:随着现代“人权”概念的出现,许多国家的法律法规更加人性化,对于双方自愿的婚外性行为越来越宽容,包括中国法律已经取消了“通奸罪”。希望本文中关于一方出轨怎么赔偿,妻子出轨如何保持理智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一方出轨怎么赔偿,妻子出轨如何保持理智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一方出轨怎么赔偿,妻子出轨如何保持理智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